(麻坡28日讯)涉嫌于2月前在住家强奸女中学生的电讯技工,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两项强奸控状,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6000令吉保外侯审,案展12月24日过堂。
与此同时,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和证人,每月须向昔加末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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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昔加末的22岁被告米查古再利,是于本月25日受害人的父亲向警方报案后落网。
两项控状分别指被告在2024年9月某天的凌晨1时,以及10月某天晚上11时至凌晨2时,在昔加末甘榜登雅的住家强奸一名年仅14岁的女中学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监禁和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是丹尼尔副检察司,被告尚未委托律师出庭辩护。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人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两人经常出外兜风,并发展成男女朋友。
事发当天,被告携带受害人返家过夜,并在凌晨时分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一个月后再次在同一地点性侵受害人。
受害人把遭遇告诉同学,校方获悉事件后通知受害人家长,受害人也在父亲陪同下,于本月25日向昔加末警方报案及到医院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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