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庭警方律师文件 男子骗117次得手27万 判监32个月



(新加坡11日讯)大马男伪造或找人伪造多份法庭、警方、律师楼等单位文件,谎称需要钱应急,11个月利用伪造的文件,117次欺骗一受害人借款共8万3470元(约27万令吉),被判入狱32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大马籍被告杨振源(35岁,译音)面对4项伪造和行骗等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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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在2023年至2024年间,通过一名身份无法确认的人士,获得8份伪造的法庭和警方文件。
被告在通过微信或WhatsApp取得文件后,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间,多次向一名49岁的男受害者谎称,自己需要付款给警方、法庭、金融管理局等单位。
为了让谎言更具说服力,被告会把伪造的信件传给受害者,其中包括假冒大法官、主簿官、高级律师以及警察身份的发出的信件。
受害者听信被告谎言,前后通过11次汇款,将9230元款项交给被告。
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2月15日间,被告也向受害者谎称自己手头紧,需要钱处理私事。受害者在被告没有出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99次将6万7840元交给被告。
不仅如此,被告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3月7日间,又伪造律师、银行以及电子公司等信件,并将它们用来行骗。受害者通过7次汇款,将6400元款项交给被告。
根据计算,受害者共被骗走8万3470元。被告至今没有给予受害者赔偿。
求情称为养家犯案已感懊悔
被告在干案后于2024年3月18日离开新加坡前往马来西亚,直到同年11月4日抵新后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找不明人士伪造文件,有预谋地利用受害人的善心,使用涉及高职人员、金融机构和律所的伪造文件行骗将近一年,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32至40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为了养家犯案,他已感到懊悔,恳请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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