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2名舵公趁夜运载非法移民企图入境振林山丹绒古邦海域,遭警方巡逻艇撞个正著,经过一番追踪,执法人员截停船只,扣留15人调查。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发表文告披露,来自淡杯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的巡逻队,本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进行“澎湃之牙行动”(Op Taring Gelora)时,发现一艘没有亮灯的小船快速驶向丹绒古邦的丹绒阿当水域,于是展开追踪,最终在孟兰邦岛(Pulau Merambong)1.5海哩处拦截下可疑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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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水警检查后,在这艘小船上发现10名男子和5名女子,年龄介于22至54岁,均未持有有效的旅游文件。
他透露,遭扣查的人士包括2名疑是舵公的船员,与此同时,当局也扣押了一行人乘坐的船只、1个引擎、1串钥匙和15部各品牌手机。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13名移民疑来自印尼,他们从印尼峇淡岛的特龙岛上船,企图偷渡至我国,在丹绒古邦上岸。”
他谴责海上舵公,不仅向走私集团收取每次1000令吉的现金报酬,还冒著危险使用小船运送非法移民,置他们的生命于险境。
古玛续指,警方依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1(5)(b)条文,延扣所有非法移民14天助查,扣留期从1月14日至27日。
“警方也依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第4(5)条文,扣留2名疑是舵公的船员28天助查,扣留期至2月10日。”
此外,当局援引以下2项条文调查此案,分别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26A(非法私运移民)条文和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无准证入境)条文;前者若被定罪,将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后者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及附加不超过6次鞭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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