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19歲國民服役消防員在滅火行動中殉職一案,涉嫌把他單獨留在火場而被控的上司,料於明年1月認罪。
2022年12月8日,亨德申路第91座組屋的一個租賃單位發生火患,新加坡國民服役消防員吳宏澤上士在滅火時倒地昏迷,送院不治。這是新加坡首名消防員在執行滅火行動時殉職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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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卡米爾(39歲,Muhammad Kamil Bin Mohamed Yasin)是吳宏澤的上司,案發時是民防部隊准尉,擔任消防隊副隊長。他於去年10月被控一項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控狀。
這起案件原本定於今日上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讓被告認罪,但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被告的案件將展期至2025年1月15日讓他認罪。
控狀顯示,2022年12月8日早上11時44分至下午1時34分之間,被告離開了亨德申路第91座組屋的一個失火單位,把吳宏澤單獨留在失火單位裡應付火勢;被告當時也沒通知其他人,自己離開了現場。
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1萬元(新幣,下同;約4萬4680令吉)罰款,或最長4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被告目前以1萬5000元(約6萬7020令吉)保釋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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