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一名男子為朋友註冊公司和租店,朋友卻開“淫窟”被警方掃蕩,結果自己也遭到牢獄之災。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66歲的李展富,他昨日上庭後承認一項欺騙控狀,被判坐牢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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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2022年7月,被告的一名女友人何雨晴要求被告協助她註冊公司和租下一間店面做生意。
被告當時理解何雨晴是想要他當“擋災人”,即若生意出什麼事,他就必須背鍋。
何雨晴承諾等公司開始營業,她每個月會支付被告1000元(新幣,下同;約3300令吉)作為酬勞。
於是,被告在同月17日允許何雨晴使用他的Singpass資料,註冊一家美容院Takko Beauty。
何雨晴在同年12月通知被告,說她找到一間適合經營美容院的單位,要求被告跟房東朱姓男子見面視察單位。
被告跟房東碰面後,房東詢問被告租下店面是要做什麼生意,被告謊稱是要經營水療館。兩人在12月3日,在房東律師的見證下籤署租店協議。
根據租店協議,被告不得在店內無照提供按摩服務,並需要把執照的副本交給房東,也禁止把店面給他人使用。
被告收到鑰匙後,立即交給何雨晴,而店面的定金和每個月房租都由何雨晴直接轉賬到房東的銀行戶頭。
Takko Beauty在去年2月開始營業,被告也如期收到1000元。不過,被告在同月24日就退出,不再擔任掛名董事。
案情顯示,警方在去年7月12日下午4時,到店面進行掃蕩,當天逮捕了4名中國人,包括3名承認提供性服務者。
警方之後追查,發現被告涉案,因此逮捕他,隨之將他控上法庭。
何雨晴早前也被控上法庭,她共面對14項包括牴觸婦女憲章、按摩院法令、欺騙等的罪名。她不認罪,案展本月5日開審。(人名譯音)
單位早前被掃蕩 房東一再確認是否做合法生意
案情披露,單位之前已遭警方掃蕩兩次,房東一再確保單位不是用來經營非法活動,因為前一位租客也在單位內提供性服務。
房東在和被告簽了租房協議後,多次問被告是否取得相關執照經營水療館的生意。
被告律師代他求情時說,何雨晴是被告認識很久的朋友,他是在對方多次懇求下,最終才答應幫助她註冊生意。被告不是因為貪念犯案,而是單純想要幫助朋友。
被告起疑退出 推薦另一友接手
被告事後懷疑何雨晴利用店面進行非法活動,於是退出了生意。
但他卻向何雨晴和房東推薦另一名友人林金勝接手,成為公司註冊的老闆和租客。
被告稱,林金勝當時陷入經濟困難,因此在去年4月16日接替他,成為TakkoBeauty的掛名老闆,也用名字租下單位。
法官問被告,既然懷疑店面內進行非法活動,為何還讓他人接手生意?
律師說,何雨晴向被告保證沒有進行非法活動,被告雖心存懷疑,但並不確定。
林金勝也因涉案落網,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牴觸按摩院法令以及欺騙罪名,將在本月7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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