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七旬德士叔稱,買魚片湯遇火爆攤販,被辱罵還遭碰倒,造成髖骨骨折,動了4小時手術。攤販堅稱沒碰到顧客,指對方無理取鬧。
德士司機胡先生(72歲)聯繫《新明日報》,稱6月11日中午12時許到惹蘭固哥第1座的熟食中心打包魚片湯,豈料發生不愉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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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當時有一名男攤販負責接單,他告訴對方要買魚片湯,並自帶了打包盒,無需塑料盒。
“豈料對方聽完後,語氣不好的說:‘你講什麼話!’。”
胡先生讓對方不要大聲說話,指攤販不僅開罵,事後還拿起一個碗,將碗裡的水潑向自己。
“他還舉起拳頭作勢要打我,把我碰倒在地。”
由於臀部著地,胡先生疼痛不已,送院後檢查才發現髖骨骨折,必須開刀植入金屬架固定骨頭。
他說,手術前後花了4小時,醫生還吩咐一個月內不可以彎腰,腳也不能抬高。
記者今早走訪涉事攤位,攤販陳先生與妻子說,胡先生點餐時不知道點什麼,雙方溝通不了,於是讓他去別的地方吃。
“我們叫他走開而已,他一隻腳站不穩,自己才跌倒。”
攤販堅稱,並沒有觸碰胡先生,也說熟食中心內的監控器應該拍下了過程,無需辯論。
考慮索醫藥費和經濟損失
胡先生說,他年輕時因為細菌感染,左腳截肢,多年來靠義肢開車,當德士司機已經14年。他說,至少2個星期無法工作,收入損失估計數千元(新幣)。
“醫藥費還不清楚多少。這段時間也得花錢搭車去看醫生。我考慮向對方索取醫藥費、交通費、經濟損失等的賠償。對方至今也沒向我道歉。”
對此,攤販回應說:“我的腳都沒力,怎麼去推他?他自己跌倒的,叫我們怎麼負責?”
攤販也指出,胡先生離開時也作勢動手打人,甚至在攤位前揚言,要讓對方的魚湯“沒得賣”。
稱對方奪手機 圖阻止他報警
胡先生說,他跌倒後,負責煮食的女攤販出來攙扶,但遭他拒絕。
“對方看到我拿電話要報警,竟奪過手機甩到一旁,導致手機屏幕也被摔壞了。”
胡先生說,攤販罵人時還趕走他,說不做他的生意。
“我說話的語氣都是很平和的,不知為何他們這麼暴躁。”
胡先生事後住院3天,目前在家休息,還得吃抗生素預防感染。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一名72歲男子清醒送院,另一名71歲男子因涉刑事暴力和蓄意騷擾正協助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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