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4名兄長從妹妹8歲開始就性侵她,4人當中的大哥認罪後,於昨日被判監禁20年和24下鞭刑。承審法官稱此案為“悲劇”。
新加坡媒體報道,現年23歲的被告,是四兄弟中第三個被定罪者,不過他是第一個被判刑者,所面對的控狀也最多。為保護受害者身份,媒體不能報道被告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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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日對8項嚴重性侵犯的指控認罪,另外34項則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
另外兩個弟弟已認罪
被告最小的弟弟和排行第三的弟弟早前也認罪。法官當時下令他們接受評估,看他們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上述悲劇發生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當時受害者年僅8歲至12歲。
受害者的大哥是在2019年和2021年幹案,當時他的年齡是18歲至21歲,而受害者當時則為9歲至10歲。
庭上揭露,作為四兄弟和三姐妹之中的老大,在父母不在時,被告就變成“一家之主”,被委託幫忙照顧弟弟妹妹。副檢察官M卡雅表示,受害的妹妹認為,大哥是一個“非常嚴格”的哥哥,因此非常害怕他。
那個時候,兄弟和姐妹睡不同的臥室。被告告知其他兄弟不能進入姐妹的臥室,除非他們需要使用臥室內的鏡子。
知道妹妹被二弟性侵 卻未保護妹妹
大哥知道二弟可能性侵妹妹,但他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相反的,他也性侵妹妹。在性侵的過程中,受害者會痛苦地哭泣,但卻出於恐懼而屈服。
另外,根據該國媒體報道,庭上揭露,身為受害者大哥的被告,多次在廁所侵犯受害者,直到交了女朋友才暫時“放過”這名妹妹,怎知跟女友分手後又再次向她伸出狼爪。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9年多次侵犯妹妹。他會把妹妹拉到廚房的廁所,逼妹妹為他口交。
庭上透露,2020年左右,被告交了女朋友才暫時放過妹妹。不料,被告分手後於2021年故態復萌,再次利用妹妹洩慾。
檢方稱,被告知道他的妹妹不同意,但他還警告妹妹不能跟任何人透露他對她做了什麼事。直到受害者進入中學後,她鼓起勇氣告訴學校工作人員,性侵事件才曝光。
被告感懊悔寫信道歉
被告的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很懊悔,因此寫了兩封道歉信,並提交給法庭。
律師說:“他知道自己身為家裡的長兄,有責任照顧兄弟姐妹,在家幫助父母。他知道自己讓每個人感到失望,也知道自己將面對嚴重的後果。”
法官稱此案為“悲劇”。
他說,被告在父母不在的情況下濫用他們的信任。而儘管被告知道另一名兄弟涉嫌性侵妹妹,他非但沒有保護她,而是選擇利用她來滿足自己的性衝動,令受害者遭受巨大的傷害。
法官表示,未來的日子裡,希望受害人有勇氣走下去,也希望家人能在過程中多多支持她。
被告的父親今天出庭,在兒子被帶走前與他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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