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越堤族指控,自己在欲退租時遭到房東的不合理刁難,對方竟搬出各種理由,就是要沒收其押金!
該苦主日前在臉書群組“新加坡最大租房群 房屋出租請到 iLiveSG.com Room For Rent Singapore SG”上發帖求助,申訴自己欲退掉在聯邦(Commonwealth)一帶組屋租下的房間時,遭到房東扣住高昂押金的問題,此舉引發了他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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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自己在租房時支付的押金高達1800新元(約6347令吉),但在退房時,房東卻以諸如桌子有損壞、牆壁有汙損、冷氣機指南書不見等原因,向他索賠與押金同等的金額的作為退房費用,因此詢問網民這是否合理。
“我是吉隆坡人也是個馬勞,工作的壓力大,犧牲和家人的時間,為的就是能讓家人過比較好的生活。但是房客就沒人權?不用被理會嗎?必被房東欺負?”
他說,雖然自己願意賠償因居住引起的損壞,但他要求房東提供證據和合理的賠償金額時,房東和房地產經紀都未能給予合理的解釋和回覆。
“老實說,搬進去時房間並不是剛翻新,桌子本身也有損壞的,可是現在是房地產經紀和房東不理會,而且我真的沒有拒賠!”
他還指出,自己在外諮詢價格後發現,房東索賠的費用高達1800新元的原因並不合理,因為牆壁油漆、損壞的桌子和清潔費加起來不需要這麼高。
這一事件引發了關於租客權益和房東責任的討論,許多網民同情這名租客的困境,指其遇到了“惡霸屋主”,並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並保護租客的權益。
有網民就向其支招,表示可以到小額索償法庭(Small Claim Court)立案,並分享各自的經驗。
“你可以不用報警,去小額索償法庭立案,我之前遇到屋主扣住押金也是在小額賠償法庭解決的。
“但是,需要出席調解會議,過程費時。但是,一旦雙方達到和解共識,屋主就一定要退押金給房客。
“在新加坡工作,無論是拿什麼工作準證或永久居民權(PR), 都應該更深入去了解新加坡的法律,這類事情無需報警,警察完全幫不到。”
也有網民建議事主可以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CASE)、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EA)以及該地產經紀的公司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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