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與年近百歲母親同住的兩兄弟關係破裂,8年來對簿公堂超過40次,弟弟申請驅逐令將哥哥逐出家門一年,但期限一到卻換鎖頭拒讓哥哥入屋。哥哥反過來申請庭令要驅逐弟弟,但被法官駁回。
法官語重心長說,高齡99歲的母親需靠輪椅代步,卻一直被捲入兩個兒子的訴訟官司,更不願聽到大兒子罵小兒子是一個“扭曲、虛偽、暴力愛罵人、咄咄逼人和暴力的野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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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說,弟弟早前取得的一年驅逐令已到期,哥哥也是屋主,因此弟弟必須讓哥哥回家。雖然法官這次駁回哥哥提出要驅逐弟弟的申請,但基於兄弟倆經常因同住和房子發生糾紛,因此要他們考慮分開住。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家事法院昨日發出的判詞,56歲和54歲的兄弟與母親同住一個組屋單位。3人也是聯名屋主,同住的還有弟弟的妻兒。
儘管同住一個屋簷下,兄弟倆關係卻不和睦,互指長期遭受對方施加的家庭暴力。
兄弟倆多次撕破臉鬧上法院,不僅互相申請個人保護令,還取得家庭驅逐令(domestic exclusion order),阻止對方踏入自己的房間。從2013年至2021年間,兩人對簿公堂超過40次。
2021年8月17日,弟弟因持續受到哥哥的家庭暴力,入稟法院申請家庭驅逐令,將哥哥逐出家門。
不過,哥哥多次以需要時間提交宣誓書為由,申請將審訊延期,還數次缺席聆訊。法官最終在哥哥缺席的情況下批准弟弟的申請,驅逐令為期一年。哥哥不滿所判,曾多次申請撤銷驅逐令,但他仍持續缺席聆訊,因此這些申請都被一一駁回。
一年後,弟弟取得的驅逐令到期,哥哥發現弟弟把家門鎖頭換掉,拒絕讓他搬回家,氣得他反過來申請驅逐令,要把弟弟趕出家門。
法官審理這項申請時指出,哥哥作為其中一名屋主,可以在驅逐令結束後回到單位。哥哥以弟弟不讓他回家為理由,用同樣的方式反擊,申請庭令把弟弟逐出家門。法官指出,這不是解決兄弟糾紛的最佳途徑,因此駁回哥哥的申請。
由於兄弟倆不合的導火線是同住和房子引起,法官建議為了所有人的利益,他們不妨考慮分開住。
判詞沒提及,兄弟的身份和職業,以及官司所花的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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