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訊)3名印尼籍小販在路口兜售水果,今日在柔州交通調查執法組與新山市政局展開的聯合執法行動中被捕。
柔州交通調查執法組主任古瑪拉杉發文告表示,當局是在接獲當地居民投報後,聯同新山市政局執法官員於今日中午12時15分左右,在新山烏達新鎮一帶展開“街頭小販特殊綜合行動”(Ops Bersepadu Khas Penjaja Jala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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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聯合執法行動由柔州交通調查執法組警官再努丁帶領下展開,執法官員總計共有12人,包括8名柔州交通調查執法組警員及4名新山市政局執法官員,這也是當局早前揭發有兜售水果小販將水果藏於溝渠案件後,所展開的後續執法行動。
“根據統計和數據,即使警方頻密展開執法行動,也仍有小販在交通燈前路口處兜售水果。”
水果藏寵物店後巷
古瑪拉杉在文告中披露,根據社交媒體上所流傳的資訊,這些小販將水果藏在當地一間寵物店後巷。
古瑪拉杉說:“共12箱白色寶麗龍箱子,裝著約400粒的醃製切片番石榴及芒果遭新山市政局充公。”
“落網的3名印尼籍男子隨後在移民法令下,被帶返新山北警區總部協助調查。”
古瑪拉杉強調,在公路路口及路旁兜售屬違法行為,當局可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規則第10A(1)條文和第10A(2)條文展取行動,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在地方政府微型法令下,涉案小販也將被開罰單及被沒收所有販售商品。
他在文告中說:“此外,需要思考對這群體的同情,因為顯然有不負責任的人利用外勞,並忽略了食物衛生,以輕易快捷方法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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