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慶祥 | 還黃羲初一個公道



由張禮銘撰寫,寬柔中學出版的《柔佛早期華人史實篇》一書,對寬柔創辦人之一的黃羲初在日本皇軍佔領新山後,如何參與華僑協會的工作,在書中提出了他的論述及引伸,並以“枯木逢春”及“生龍活虎”等字眼,來形容黃羲初當時歡愉的心情,以證明黃羲初是在心甘情願下,自願並自發參與這項為虎作倀的工作。
張禮銘是新山史學界率先第一個提出這論點的文史工作者,這對黃羲初是公平與公正嗎?史實的爭論,站在不同的立場,誰都可以提出各自的論述,也應給予別人有反駁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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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且看張書中,是怎樣書寫黃羲初參加柔佛華僑協會的過程。
“那他又在何時與這個日本儡傀組織扯上關係呢? 黃羲初在他的遺囑的序文內則有這樣的字跡如下:“—-劫火之餘,差堪告慰,時昭和十七年(1942)三月十六日事也”
根據張書之推論:黃羲初是在1942年3月16日從逃難中回來新山後,即參加柔佛華僑協會的工作。
書中就這樣寫道:“這足以證明黃羲初是在返回新山半個月之後,負起籌備成立新山區華僑協會工作,併成為該組織的首屆會長“。至於他是否是在日軍殺扺新山之前就已“甘心俯首”,準備為日本天皇效勞,或者是在新山淪陷後“被迫”領導這個日本傀儡組織?由於他在和平後對自己在日據時期所作所為,始終沒有向新山華社交代,真相則無從查知,實屬可惜。”
“然而,根據1941年6月新山區籌賬會的會議記錄顯示,在日本侵略軍登陸馬來半島之前,黃羲初曾因病來函,要求辭去‘總務’之職,但他離去不獲籌賬會批准,只給予他兩個月的假期休養。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在新山淪陷後,他又‘枯木逢春’,‘生龍活虎’地扛起華僑協會會長的重任。”
依此論述,黃羲初在日軍來到之前,已準備好為日軍服務,還先託病請辭新山區籌賬會總務即是例證,當年日軍來了,黃羲初即如“枯木逢春”,“生龍活虎”般為見日軍服務。
換句話說,他並非為日軍所迫,而是心甘情願,非常高興與樂意為日軍工作。
這是張書中74前的黃羲初,可惜書中沒有舉出即使是點滴的史實,以證明當時的黃羲初就是在這情況加入華僑協會,之中的情節,全憑張禮銘在74年後的想像及臆度而編造出來的。
現有幾個針對張先生上述的論述,要張先生給予釐清:
1.“劫火之餘,差堪告慰,時昭和十七年(1942)三月十六日事也”,有何證據可以證明黃羲初在此時回來後,半個月後即在籌備成立華僑協會工作,併成為首屆會長?且是心甘願情的呢?(注:新加坡英文昭南日報報導,1942年柔佛州華僑協會會長是黃樹芳,1943年才是黃羲初,1944年又由黃樹芳出任,這一則史實說明張禮銘寫的並沒有忠於史實。)
2.請出示黃羲初向籌賬會請辭,而獲批准請假兩個月的《南洋總彙新報》的報導,以正視聽。
3.黃羲初是在1941年6月,日軍還未到新山之前請假,而獲得新山區籌賬會準休假2個月,怎樣證明這與他於1942年3月16日回來新山後進行籌備華僑協會有何關聯,而兩者相距已經9個月了。
4.. 有何事例可以說明,當時黃羲初是怎樣的“枯木逢春“,又怎樣工作到“生龍活虎”?
史實書寫,絕非不是科幻小說或是演義,可以憑想像自由發揮,須舉出例證有憑有據才能服人。在此,煩請張君把史實提出來,並回答上述提問。
當年馬新許多華社領袖,如南大創辦人陳六使等,都曾被迫參與華僑協會工作,多本具權威性的歷史鉅著,如許雲樵原編的 《新馬華人抗日史》、李業霖主編的《奉納金資料編》都有根有據詳盡報導。
今天新山史學界就少了這一塊,這正是大家當下應肩負的重任,但我們不要有如張書中上述這一類沒有史實佐證,而憑臆度、想像的書寫,既誤史也誤人。
新山史學界眼下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深入探 索當年黃羲初是怎樣加入華僑協會的工作,他在該會中前後扮演了什麼角色,他是自願或是與被迫參與工作。唯有如此,才能給黃羲初一個公平與公正的歷史定位,還他一個公道,而且這才是真正的論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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