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不明人士开公司收犯罪所得 狮城男子为“赚快钱”被捕



(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一名24岁男子为“赚快钱”,协助不明人士注册公司接收犯罪所得,最终落入警网。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说,男子在2022年1月左右,在通讯平台上认识一名不明人士,对方承诺让男子“赚快钱”,并与他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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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男子根据协议协助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并交出公司和相关银行账户的控制权。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的调查指出,男子明知不明人士可能涉及犯罪活动,仍同意配合。
2022年3月14日至16日,这家公司收到总额约35万3000元(新币,下同;约116万7649令吉)的资金,这些款项据信来自针对外国受害者的投资诈骗及爱情诈骗的犯罪所得。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任何协助他人保留来自犯罪活动利益的人,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50万元(约165万3895令吉)罚款、最长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担任董事期间未尽合理审慎责任的行为,最高可判处5000元(约1万6538令吉)罚款、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涉案者也可能面临额外罚款,并禁止担任董事职务最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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