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一名男子两年内担任100多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结果其中两家公司涉及收取投资诈骗案款项。男子今天(28日)在公司法下被控上法庭。
根据《8视界新闻》报道,79岁的被告刘家恩(译音,Lau Kak En)面对两项控状,指他在担任两家新加坡注册公司的董事期间,没有合理审慎地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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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被告在2018年9月到2020年8月间,通过当地一家企业服务商受委担任100多家公司的董事。根据新加坡法律,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必须有至少一名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
案情显示,被告担任董事的其中两家公司CESM 和 CDBF Worldwide,在被告任职期间,分别收取了将近14万新元和38万新元的款项。这些款项疑似来自投资诈骗案。
被告如果被定罪,可能面对高达5000元罚款或长达12个月监禁。他也可能被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长达5年。
更多报道,请留意星洲日报、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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