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9日讯)被撞至重伤恐残疾,妇女入稟高庭起诉疏忽驾驶的司机索赔,双方律师、司机以及妇女丈夫一行人,昨日从法庭前往事发地点进行测量,还找来涉案的同款车子到场,以获得更精准的数据。
《新明日报》昨日报道,2020年5月28日傍晚6时25分左右,榜鹅场(Punggol Field)第106D座组屋前的辅助路(service road)发生的一起车祸,导致当年44岁的梅艺诗盆骨骨折,事隔5年仍以轮椅代步。
ADVERTISEMENT
车祸后丢失工作又患上重郁症的梅艺诗,如今入禀高庭向当年的肇祸司机李镇琳(34岁)索赔约268万元(新币,下同;约884万令吉)。
案件前天开审,由梅艺诗率先供证,诉辩双方之后针对涉及车祸的一些数据如距离、车速等进行辩论。
由于法官认为诉方律师拉杰星提供的数据,一些是经过实地测量,一些则是通过照片上的点进行估计,不够精准,因此双方律师在昨天午餐休庭期间,连同李镇琳以及梅艺诗的丈夫回到案发地点进行实地测量。
众人花了约半小时,从李镇琳指出的几个点之间进行测量,其中包括他从哪个地方开始放缓车速以及从哪一处开始紧急刹车等。
诉方律师也找来了同款轿车进行测量,以了解右边侧镜的尾端距离车身多远,以及右边车头与右侧镜的距离等。
据辩方律师所述,李镇琳在事发后已经把车子卖了,因此没能提供事发时所驾驶的车子。
李镇琳早前被控一项右转时没有注意路况,导致梅艺诗重伤的罪行。他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元(约1万6500令吉)以及吊销各级驾照5年。审讯仍在进行中。(人名译音)

诉方:若车速缓慢 怎会严重骨折?
司机称他案发时车速缓慢,见妇女突然冲上辅助路便立即刹车,诉方指若真是这样,当车子来到妇女身旁应当只是轻碰,怎么可能造成严重骨折?
诉方律师说,梅艺诗称自己只需3到4秒过辅助路,李镇琳则指看见梅艺诗时车速约每小时10到15公里。
律师表示,根据李镇琳标记出的路线,他在距离梅艺诗约7.6公尺处就紧急刹车,若当时车速已经那么慢,又踩刹车,来到梅艺诗身边时应当更为缓慢。
诉方指,在这样的情况下,梅艺诗没有被车头撞上,反而是被右侧镜撞上,等于李镇琳还得往前移动多1.25公尺,而梅艺诗得在近乎停滞的状态才会被侧镜撞上。
因此,诉方指李镇琳所述的事发过程,即他一直行驶在左边车道且车速缓慢,而是梅艺诗冲过辅助路的说法不可能成立。对此,李镇琳表示不同意。
司机否认驶入逆向车道 诉方律师指司机撒谎
虽然司机否认驶入逆向车道,却承认妇女在被撞倒后,曾当场问他“为什么开进右边车道把我撞倒?”,诉方律师因此指司机撒谎。
李镇琳昨天供证时忆述,案发前他在左边车道行驶,也看到梅艺诗在左边路旁站着,貌似要让他先开过,怎料他的车子在靠近梅艺诗时,她突然冲上辅助路,他紧急刹车,但右边侧镜仍撞上她。
诉方律师指梅艺诗对事件有着不同的阐述
她称自己过辅助路只需3到4秒,见李镇琳车子仍在约30公尺外的电子闸门处,因此决定过辅助路。
怎料,当她走过了左边车道后,已进入右边车道的一半时,突然感觉到右后方一阵剧痛,随后就趴倒在地。
李镇琳在庭上称自己非常确定没有驶入右边车道,毕竟转弯处有盲点,若是驶入右边车道或将与从另一个方向驶来的车子撞上。
诉方律师随之问李镇琳,是否记得下车查看梅艺诗时,承受剧烈疼痛的她,朝他问“为什么开进右边车道把我撞倒?”。李镇琳称记得,并同意当时梅艺诗的确那么问他。
律师紧追着问,试想若一个人已经承受着剧痛,怎么会有心思编谎呢?对此,李镇琳不认同这假设性问题。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