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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丹星

(新加坡18日讯)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因在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撒谎,被罚款1万4000元(新币;约4万6287令吉),受访观察家认为判决不会对来临的新加坡大选带来多大影响。 《新明日报》报道,毕丹星昨日在判决出炉后已上诉,并表明会参加来届大选。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说,案件行至目前的结果,显然对毕丹星和工人党都是一个挫折,对两者的声誉或会造成打击。 他说:“法官在庭上用词犀利,且案件的指控涉及撒谎行为,这样的裁决或使工人党失去站在道德高度上,吹嘘或宣扬该党为正直诚实的资格,也有碍工人党的竞选或在国会上的辩论。” “作为工人党的领袖,毕丹星遭受的任何后果,也是工人党必须承担的。不过,工人党目前是新加坡最大反对党,因此案件大体上应该不会改变选举风向。” 独立观察家陈添金相信,无论判决如何,大部分公众已对毕丹星和工人党产生主观看法,这表示支持者无论如何仍会继续支持他和工人党,原本不支持他的,则会继续保持一样的态度。 智库铄翼国际事务高级分析师穆斯塔法则表示,或许会有者将这视作反对派政治人物面临的又一难关而给予“同情票”,因此他认为毕丹星和工人党的支持率不仅不会受到影响,甚至还有可能因此获利。 观察家:上诉是明智之举 可避免案件成竞选期话题 观察家认为,毕丹星上诉是明智之举,有助避免案件在竞选期间成为话题。 陈庆文说,上诉的过程至少要3至6个月,换言之,该案件很可能到了来临大选时都还未落幕。 陈添金和穆斯塔法都认为,比起认罪缴交罚款,对毕丹星和工人党而言,上诉对于捍卫其声誉和来临大选都是更明智的选择。 两人认为,上诉或也能让其他政党在竞选期间,先三思再决定是否要以此案作为话题。 陈添金说,若有政党在上诉期间拿案件大做文章,反对党还能以对方做出或影响案件结果的行为予以反击。 穆斯塔法说,上诉除了能在竞选期间提供工人党一定的“保护罩”,也有利毕丹星和工人党塑造永不言败、坚韧不催的政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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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被指针对当地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向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一案,经过13天审讯,法官今日判他两项罪名成立,罚款1万4000元(新币,下同;约4万6294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由于毕丹星单项罪状的罚款没有超过1万元(约3万3073令吉),这次判决料不影响他的国会议员资格。 毕丹星通过律师要求暂不支付罚款,并指示律师团队上诉和仔细研究书面判决。 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今日上午开庭宣读口头裁决,他在判毕丹星罪成和听了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下午3时15分下判。 法官同意控辩双方所提的,考虑到毕丹星向特委会撒谎,没有对辣玉莎造成具体伤害,法庭无须判出毕丹星监禁。 但法官认为有必要,每项罪名判处毕丹星最高罚款金额。 控方之前要求法官判毕丹星罚款1万4000元,辩方则认为罚款8000元(约2万6458令吉)即可。 毕丹星去年3月19日被控两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新加坡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抵触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 第一项控状指毕丹星在2021年12月10日向新加坡国会特委会供证时,谎称他同年8月8日与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和副主席费沙开会时,就要辣玉莎在国会上澄清谎言。 针对辣玉莎在国会特委会听证会上,称毕丹星在2021年8月8日要她把谎言“带进坟墓”,毕丹星在证人栏抗辩时亲口否认。 法官总结这项控状时接受辣玉莎的说法,认为她的说法有证据为证。 他也表示,证据显示,毕丹星在8月8日的会议上没有要辣玉莎澄清谎言,而他向国会特委会的说法是他故意撒的谎。 第二项状则指毕丹星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新加坡国会特权委员会供证时,谎称他同年10月3日与辣玉莎谈话时,要她承认自己在国会撒谎。 法官也接受辣玉莎针对10月3日会面的说法,认同毕丹星在2021年10月3日同辣玉莎见面时,没有打算要她在隔天的国会上说出真相,甚至有意引导辣玉莎继续撒谎。 法官:辣玉莎是个可信证人 辩方律师在审讯第2天和第3天盘问辣玉莎时,先后指她在听证会、警方的口供书和庭上供词前后不一,三度当庭把她请出庭室,向法官申请弹劾她的可信度。 法官裁决前说,辣玉莎证词的出入并不影响她整体的可信度。 尽管辩方指辣玉莎“撒谎成性”,但辩方没有指称辣玉莎对毕丹星别有用心,或与他有恩怨;相反的,辣玉莎供称她敬重毕丹星,将他视为导师。 法官表示,辣玉莎明确承认她向国会以及身边人撒谎,随后也表现出悔意,供证时也很坦白,没有证据显示她试图削弱自己的责任。 法官也说,与辣玉莎关系要好的两名工人党前干部罗佩颖和纳登供证时展现勇气,他充分重视两人的证词。 至于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法官表示,他的可信度从未被质疑。 这起全城瞩目的案件去年10月14日开审,控方传召辣玉莎、罗佩颖、纳登和刘程强4名证人出庭供证。 法官去年11月5日裁定毕丹星表罪成立后,毕丹星独自上证人栏答辩,审讯在去年11月8日结束。 根据新加坡宪法,若一个人被新加坡或海外法庭定罪,并被判处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1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未获得该国总统赦免,他将丧失担任议员的资格。 是否失去资格,取决单一控状的最高刑罚而不是总罚款额,所以毕丹星不会失去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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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工人党前党员罗佩颖供称,她在得知辣玉莎撒谎的数天后与毕丹星见面,并询问毕丹星是否已经“知情”;但因为担心电话被窃听,罗佩颖说,他们当时没把话说清楚。 《联合早报》报道,当被主控官问及为何没把辣玉莎撒谎一事说开来时,罗佩颖回答:“这听起来有点傻,我们数个人(罗佩颖、辣玉莎、纳登)当时相信,我们的手机可能被窃听。辣玉莎曾分享她收过苹果发来的信息通知,说有‘势力’试图入侵她的手机。” 罗佩颖称,毕丹星有同样的担忧,因此当她于2021年8月10日与毕丹星见面时,她把手机交出来,暂时收在抽屉。 罗佩颖的说法是,即使没有把话说开来,她当时与毕丹星有谈及辣玉莎撒谎一事,“虽然他(毕丹星)没有明确说什么,但我感觉得到他有表现出同理心,也感谢我提出看法”。罗佩颖供说,毕丹星当时表现得相当轻松。 罗佩颖也称,2021年10月12日之前,她没有听过党领导说要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毕丹星也不曾叫罗佩颖跟进此事,例如问辣玉莎是否已把性侵遭遇告诉父母。 控方的立场是,毕丹星等工人党领导是于10月11日见了前秘书长刘程强后,才指示辣玉莎必须澄清谎言。 罗佩颖是盛港集选区前议员的秘书助理,她已于2022年11月退出工人党,在新加坡国会特权委员听证会上与辣玉莎站在同一阵线。 另外,根据罗佩颖的说法,辣玉莎对工人党历史的理解很差,也不知道工人党曾发生过前议员饶欣龙辞职事件,因此当她和纳登首次于2021年8月7日,从辣玉莎口中知道她撒谎的事情后,赶紧跟她分享过去对工人党影响重大的事件。
6月前
(新加坡16日讯)毕丹星被指发电邮提醒工人党议员在国会撒谎的严重后果,之后又告诉辣玉莎可以不必澄清谎言,辩方指辣玉莎叙述的事发过程“荒谬”,因为根本不是事实。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作伪证案今日进入第三天审讯,辩方早上开始弹劾辣玉莎作为证人的可信度,对辣玉莎进行盘问,指她在庭上证词、警方口供书与国会特权委员会上的说辞前后矛盾。 早上第一部分的盘问围绕毕丹星于2021年10月3日在辣玉莎住家见面时,毕丹星如何与辣玉莎沟通,对辣玉莎说了什么。 辣玉莎在2022年5月录警方口供书时说,毕丹星抵达后把她拉到一旁,问她是否读到他两天前发给所有工人党议员的电邮。毕丹星在那封电邮中提醒,在国会发言时必须有所凭据,否则可能面对严重后果。 辣玉莎称,毕丹星接着说,以他“对他们的了解”,国会可能重提辣玉莎的谎言,如果辣玉莎继续撒谎,毕丹星不会对她做出批判。 辩方律师安德烈指辣玉莎的说辞极为荒谬,因为毕丹星不可能在电邮提在国会撒谎会有严重后果,却又跟辣玉莎说如果继续撒谎,他不会做出批判。 安德烈说:“这非常荒谬,是因为根本没有发生过……因为如果他(毕丹星)真这么说,任何合理的人不会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 辣玉莎语气显得激动地回应,她不同意辩方说法。“不是,任何合理的人会问,如果他要我澄清谎言,为何没有叫我做准备。” 辩方申请弹劾辣玉莎的程序仍在进行中。 根据审讯程序,证人庭上证词和口供书内容若有矛盾,而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控辩任何一方可申请弹劾证人。若法官接受申请,就会裁定证人证词不可信,不予以采纳。 过去两天审讯,都有不同工人党议员前来法庭听审,今早到场的是阿裕尼集选区议员严燕松。
6月前
(新加坡15日讯)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今日在庭上供称,在她向国会承认撒谎后,毕丹星等工人党领导对她的态度大转,召开纪律委员会质问与批评她,甚至“装作之前没有给过我指导”。 《联合早报》报道,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向新加坡国会特委会作伪证案,今日进入第二天审讯。早上9时30分开庭后,主控官西瓦古玛(Sivakumar Ramasamy)继续对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进行引证,内容关于她在2021年11月1日在国会上承认撒谎后,工人党领导毕丹星、林瑞莲以及费沙如何处理她撒谎一事。 2021年11月8日,由毕丹星、林瑞莲和费沙组成的工人党纪律委员会,在党总部举行纪律聆讯。 辣玉莎供称,她以为是与3名领导的非正式会面,但她抵达现场后,看到3人坐在台上,并且开始质问她当选议员后的表现。 她记得毕丹星当时指她不守时和有纪律问题,出席市镇会会议时也没有积极发表意见等。 辣玉莎称,她当时感到震惊,因为她以为在她于11月1日向国会澄清谎言之前,3名领导是支持并会挺她的。“我以为是不正式的会面,我看到林瑞莲当时在做笔记,但没想过会变得如此正式。” 因觉得自己与纪律委员会见面时没有做足准备,辣玉莎事后发短信给毕丹星,要求与委员会再次见面,但毕丹星回应说,没有为自己说辞做好准备,并非一名国会议员该有的行为。 毕丹星也说,委员会要检讨的正是辣玉莎的人品和行为。辣玉莎供称,毕丹星的回应让她感觉受伤,她也将毕丹星的短信,转发给当时的秘书助理罗佩颖和党干部纳登。 11月29日,辣玉莎再次与工人党纪律委员会见面。当被主控官问及,为何没有在纪律聆讯上说出,是毕丹星告诉她即使继续撒谎,他也不会批判她,辣玉莎说她当时没有想到有必要提此事。 辣玉莎说:“我假设他们知道(毕丹星对辣玉莎说了什么),我以为他们之间都会讨论此事。我觉得他们打从一开始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我没想到,我最敬重和信任的人,他们会借纪律委员会聆讯来批评我,并且假装他们之前没有给过我任何指导。” 辣玉莎的说辞是,毕丹星等人在知道她撒谎后,从未指导她要向国会澄清谎言。 工人党后港区议员陈立峰今早也前往听审,身穿蓝色上衣坐在公众席上。比起首日审讯,到场听审的公众人数较少,约20多人。 控方于早上10时55分完成辣玉莎的引证,辩方会于11时45分开始盘问辣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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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在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撒谎的案件今日开审,当法庭人员对毕丹星念出他面对的两项控状后,毕丹星回说:“我不认罪。” 《联合早报》报道,案件今早9时30分开庭后不久,控辩双方马上“交火”,辩方不满控方将一份新加坡盛港集选区前工人党议员辣玉莎撒谎的时间表作为附录提呈给法庭。 辩方认为,这等于预先提呈证据给法庭。 但是控方驳斥,时间表只是协助法官接下来审案时作参考,并非预先提呈证据。 承审法官陈乐熊接受控方的解释。 此案源于辣玉莎在该国国会撒谎一事,辣玉莎承认撒谎后,该国国会领袖英兰妮提出投诉,要求国会特权委员会调查。 新加坡高级副检察长洪清福在提呈控方的开庭陈词中,一开始先概括控方对毕丹星(48岁)给伪证的主要立场。 控方指出,毕丹星在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上撒谎,隐瞒他没有指导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的真相,因此控方将传召辣玉莎上庭供证、提呈两人之间的手机短信记录和其他书面证据,来证明毕丹星给了伪证。 洪清福指毕丹星在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两次与辣玉莎见面时,根本无意让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也没有指示辣玉莎草拟澄清声明。 毕丹星早在8月7日,即辣玉莎首次在国会上撒谎的4天后就知道真相,但一直到11月1日,辣玉莎才终于向国会道出事实。 毕丹星面对两项抵触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1(q)节条文的控状,这相信是当地首次有被告在这项法令下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总检察署早前在毕丹星面控后答复当地媒体询问时说,毕丹星若判罪成,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 根据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6(1)(b)节条文,违反这项法令者,可判罚款最高7000元(新币;约2万3004令吉),或监禁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审理这起案件的庭上有四十多个公众席位,没有坐满。 新加坡盛港集选区工人党议员蔡庆威、林志蔚、何廷儒,与阿裕尼集选区工人党议员严燕松一大早也领取号码牌,以公众身份进入庭室听审。 另一方面,毕丹星涉嫌在新加坡国会特委会听证会撒谎的案件开审出现首个爆点,新加坡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将在接下来的审讯中,以控方证人身份上庭供证,与接班人毕丹星形成“打对台”的局面。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揭露,当辣玉莎于2021年10月4日,在新加坡国会上重复“陪性侵受害人上警局报案”的谎言后,毕丹星和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在10月11日登门拜访刘程强。 当天是刘程强首次知道辣玉莎在国会上撒谎一事。 毕丹星和林瑞莲10月11日见刘程强这一点,没有在之前举行的国会特权会听证会上揭露。 控方指出,刘程强知情后向毕丹星和林瑞莲提议如何处理此事,他认为辣玉莎必须向国会澄清谎言,并且越快越好,辣玉莎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控方的立场是,在与刘程强会面前,毕丹星并没有告诉辣玉莎她必须澄清谎言,也没有吩咐辣玉莎草拟澄清声明。 因此,当毕丹星向特委会供称,他曾在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告诉辣玉莎,她必须向国会道出真相,那是毕丹星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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