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在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撒谎的案件今日开审,当法庭人员对毕丹星念出他面对的两项控状后,毕丹星回说:“我不认罪。”
《联合早报》报道,案件今早9时30分开庭后不久,控辩双方马上“交火”,辩方不满控方将一份新加坡盛港集选区前工人党议员辣玉莎撒谎的时间表作为附录提呈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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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认为,这等于预先提呈证据给法庭。
但是控方驳斥,时间表只是协助法官接下来审案时作参考,并非预先提呈证据。
承审法官陈乐熊接受控方的解释。
此案源于辣玉莎在该国国会撒谎一事,辣玉莎承认撒谎后,该国国会领袖英兰妮提出投诉,要求国会特权委员会调查。
新加坡高级副检察长洪清福在提呈控方的开庭陈词中,一开始先概括控方对毕丹星(48岁)给伪证的主要立场。
控方指出,毕丹星在该国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上撒谎,隐瞒他没有指导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的真相,因此控方将传召辣玉莎上庭供证、提呈两人之间的手机短信记录和其他书面证据,来证明毕丹星给了伪证。
洪清福指毕丹星在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两次与辣玉莎见面时,根本无意让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也没有指示辣玉莎草拟澄清声明。
毕丹星早在8月7日,即辣玉莎首次在国会上撒谎的4天后就知道真相,但一直到11月1日,辣玉莎才终于向国会道出事实。
毕丹星面对两项抵触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1(q)节条文的控状,这相信是当地首次有被告在这项法令下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总检察署早前在毕丹星面控后答复当地媒体询问时说,毕丹星若判罪成,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
根据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6(1)(b)节条文,违反这项法令者,可判罚款最高7000元(新币;约2万3004令吉),或监禁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审理这起案件的庭上有四十多个公众席位,没有坐满。
新加坡盛港集选区工人党议员蔡庆威、林志蔚、何廷儒,与阿裕尼集选区工人党议员严燕松一大早也领取号码牌,以公众身份进入庭室听审。
另一方面,毕丹星涉嫌在新加坡国会特委会听证会撒谎的案件开审出现首个爆点,新加坡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将在接下来的审讯中,以控方证人身份上庭供证,与接班人毕丹星形成“打对台”的局面。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揭露,当辣玉莎于2021年10月4日,在新加坡国会上重复“陪性侵受害人上警局报案”的谎言后,毕丹星和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在10月11日登门拜访刘程强。
当天是刘程强首次知道辣玉莎在国会上撒谎一事。
毕丹星和林瑞莲10月11日见刘程强这一点,没有在之前举行的国会特权会听证会上揭露。
控方指出,刘程强知情后向毕丹星和林瑞莲提议如何处理此事,他认为辣玉莎必须向国会澄清谎言,并且越快越好,辣玉莎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控方的立场是,在与刘程强会面前,毕丹星并没有告诉辣玉莎她必须澄清谎言,也没有吩咐辣玉莎草拟澄清声明。
因此,当毕丹星向特委会供称,他曾在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告诉辣玉莎,她必须向国会道出真相,那是毕丹星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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