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化学液致伤聋哑同事 女清洁工控蓄意伤害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一所国际学校的女清洁管工,涉嫌在电梯内向另一名聋哑女清洁工泼有化学药物的水,导致对方双眼受到化学伤害,出现角膜上皮病变。
但是,她不认罪,案件早前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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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普莉亚(36岁)案发时是国际学校德威士学院的清洁管工,她面对两项蓄意伤害的控状。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于去年1月26日,在学院里抓着一名女同事颈项后部。
伤者双眼角膜上皮病变
她也涉嫌于去年7月19日下午2时30分,在学院的电梯里将有化学药物的水,泼在同一名女同事的脸上,导致女同事双眼疼痛,受到化学伤害,且出现角膜上皮病变。
控状指女同事耳聋,说话有困难。
被告不认罪,案件今早进行第3天审讯。
证人:女同事曾担心眼睛出问题
控方今早传召一名证人出庭供证,她案发时是一名清洁女工,也是被告的同事。
证人供证时说,案发当天,她与被告等6人乘搭电梯上楼进行清洗工作,岂料被告不知为何,把水桶里装有化学药物的水泼向女同事。
证人后来听到女同事发出一些声音,于是便比手势,建议女同事去洗脸。
被告代表律师盘问证人时,指被告的立场是她没有往女同事脸上泼水,而且水桶里的水也没有化学药物。
律师指女同事会发出声音是因为她生气,而不是感觉疼痛。
证人对此不同意,她坚持女同事有被水泼到,而且女同事事后还担心眼睛出问题。
不过,证人同意被告代表律师所说,女同事洗脸后,还能继续完成工作。
案件在截稿时还在续审。
主管:女同事哭泣胸口发红
证人表示,她之后走到更衣室准备下班,刚好主管办公室就在隔壁,主管当时看见女同事在哭泣,于是上前关心,女同事便比手画脚,指被告将水泼到她的脸上。
她也表示,女同事被泼水后胸口发红。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盘问证人时,指女同事在叙述事发过程时,只示范洒水或滴水,而不是双手端水的动作,对此证人表示不确定。
清洁主管今早出庭供证时则表示,有些清洁剂需先用水稀释才交给清洁工使用,由于其含有可导致皮肤敏感的化学成分,因此员工须戴上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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