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车祸后弃车逃致骑士死 司机被控8罪



(新加坡28日讯)一名35岁男子被指与电动脚车发生车祸后弃车逃离,没有为伤者提供援助,造成六旬脚车骑士送院死亡,今日在当地法庭面对8项控状。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发文告说,警方本月24日接获通报,指当地淡滨尼7道和淡滨尼42街的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及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动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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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7岁男脚车骑士昏迷下送院,过后在医院去世。
初步调查显示,35岁肇事男子事后没有停车救助伤者,反而弃车逃离现场;他也没有在车祸发生的24小时内向警方报告事故,事发时未持合格驾照。
新加坡交通警察在调阅警方监控画面进一步调查后,锁定男嫌犯身分,并于本月26日逮捕他。
这名男子今日面对8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无照驾驶、肇祸后没有停车、没在车祸发生后24小时内报警、车祸发生后没有帮助伤者等。
根据新加坡法律,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若罪成,可坐牢最长8年,也可被吊销各级驾照;无照驾驶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新币,下同;约3万1836令吉),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肇祸后没有停车若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元(约3183令吉),或坐牢最长3个月,或两者兼施。
发生致命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若未提供帮助就离开事故现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3000元(约9550令吉),或坐牢最长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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