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虐2岁童罪成 庭上道歉称要赔偿逾6千



(新加坡25日讯)新加坡一家幼儿园的华文教师虐待2岁女童罪名成立,她今早求情称自己在业界做出错误示范,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希望向各方道歉。
她也希望赔受害女童1000元至2000元(新币,下同;约3171令吉至634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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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法官将案件展至下个月18日下判。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32岁的中国籍被告吴佳颖(音译),案发时是新加坡一家幼儿园的华文教师。
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指她于2022年5月11日早上10时17分至11时22分,在幼儿园对受害女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她涉嫌强行把女童放在地上和椅子上、抓着两岁女童的左手臂并提起,然后在教室内拖行、还抓着她的肩膀,大力摇晃女童等。
被告不认罪,抗辩时供称自己当时压力很大,看着女童坐在她面前哭,自己也很崩溃。
法官在审讯后,于上个月判被告罪成,案件今早进行陈词和求情。
通译员今早念出被告的求情信,被告称自己在业界做出错误的示范,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希望向受害女童、女童父母、学校和社会道歉。
被告称自己意识到行为有错,事后也做出反省。
被告透露,自己的精神状况不断变差,不过正在接受治疗,也学习如何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及如何面对压力。
她称从这次惨痛事件中吸取经验,也意识到自己不适合当教师;她也说事件对她人生有很大的影响,好像头上有一把刀,不停地提醒她做错的事。
她表示,事发后便一直处在无业状态,经济上面对困难,称因为工作环境压力大才会犯罪,希望法官判她6个月至1年的社区服务代替坐牢。
她也希望法官能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让她重燃对生命的希望,回馈社会和国家,并表示自己不是社会败类,是个有用且可回馈社会的人。
被告称会接受法官的判决,并表示想赔偿受害女童1000元至2000元。
法官将案件展至下个月18日下判,期间案件查案人员会与受害女童父母联系,看他们是否愿意接受赔偿。
控方要求监10至12月
控方陈词时说,年幼孩童非常脆弱,需受到保护,法庭应严厉惩罚被告,以传达法庭绝不容忍虐童事件,因此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0至12个月。
控方表示,被告刑罚应具阻吓和惩罚性,受害女童年纪轻,身形也与被告有很大差距,因此受虐时无法表达,也无法保护自己。
控方指被告滥用被给予的信任犯罪,虐待女童超过1小时,幸好受害女童的母亲发现孩子的脸上有抓痕,检查监控器画面才揭发被告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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