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狮城旅游打劫两妓 两男判入狱打鞭



(新加坡5日讯)2名印度男子来新游玩变劫匪,一天内设局召2名妓女到酒店,假装进行性交易实则抢劫,捆绑手脚又掌掴,还拖行捂嘴,最终都被判入狱打鞭。
《新明日报》今年4月曾报道,2名男子涉嫌在酒店内捆绑、抢夺财物,警方在接获通报后的4小时内人赃并获,将2人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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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来自印度的被告分别是拉真丹(27岁)和戴什(23岁),他们各面对两项抢劫伤人的罪名,星期五(10月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们各坐牢5年1个月,外加12下鞭笞。
案情显示,今年4月24日,两人从印度到新加坡观光。4月26日下午,他们在小印度一带遇上一名陌生男子,对方主动上前攀谈,并询问他们是否有兴趣召妓,同时提供了两名女子的联络方式。两名被告将号码存入手机后离开,但随后起了歹念,决定设局将妓女约出后抢劫。
当天傍晚6时51分,他们先将其中一名妓女约到酒店见面,抢走了她身上的2000元(新币,下同;约6600令吉)现金、6张银行卡、护照等。为了防止受害者反抗,他们还用衣服将她的手脚捆住,甚至掌掴她。
警方当天晚上9时左右接获报案,但法庭文件未透露受害者是如何报警的。同一天深夜11时49分许,两名被告又故技重施,在小印度的一家酒店抢劫另一名妓女。为了防止受害者大声喊叫,拉真丹用手捂住她的口鼻。
两被告还合力拖拽她的手臂,将她拖到房间一角,导致她前臂挫伤。随后,他们抢走了800元(约2640令吉)现金、2部手机及护照,并恐吓受害者不得离开房间或呼救,否则会折返。
受害者隔天报警,之后被送院,被抢走的800元现金只有部分被追回。
控方:被告预谋干案 还威胁受害者
控方指被告预谋干案,还威胁受害者不得报警。主控官在庭上陈词时强调,两名被告预谋干案,有意对落单的受害者下手,甚至威胁对方不许呼救,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基于此,控方要求法官判2人坐牢不超过5年3个月,外加12下鞭刑。根据法令,抢劫伤人的罪名一旦成立,违法者可被判5年至20年监禁,以及至少1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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