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男称“受声音指示” 纵火烧家人住家交通工具



(麻坡24日讯)32岁的前技术员于一星期前涉嫌纵火烧毁家人的住家、汽车及摩托,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3项蓄意纵火罪,被告皆表示认罪,并宣称有声音叫他这样做。
由于蓄意纵火案是属于地庭的权限,承审推事法丁谕令案件展期至10月8日过堂及判决,被告已交给警方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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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麻坡甘榜登雅的被告莫哈末纳比目前已失业,他共面对3项纵火罪的指控。
首项控状指他于2025年9月17日早上9时20分,在麻坡甘榜登雅蓄意纵火焚烧父亲的住家,抵触刑事法典436项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第二及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蓄意纵火烧毁母亲的汽车及弟弟的摩托,分别抵触刑事法典435项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
警方调查报告显示,被告在犯案时的尿检对冰毒呈阳性反应,他于案发后被警方逮捕及延扣。
该起事故于本月17日早上9时20分发生,被告在纵火前用籐条鞭打70岁的父亲及纵火焚烧停放在屋前的汽车及摩托。
过后,被告进入屋内,并纵火焚烧窗帘及其他物品,导致屋主蒙受超过15万令吉的财物损失,被告的父亲也因受伤被送往麻坡政府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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