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兄长敲诈“甜心爸爸” 女郎3天索逾2万



(新加坡16日讯)一名女子先协议收400元(新币,下同;约1311令吉)提供性服务,却到“甜心爸爸”家喝了一杯可乐就以月事为借口开溜,之后再扮“哥哥”发短信敲诈对方,3天内要了超过8000元。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4岁的张玮倩(译音)。蓄短发打扮中性的她,昨日在父亲的陪同下出庭,承认一项欺骗罪,被判坐牢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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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2024年3月末至4月初之间,受害人(51岁)在两个网络平台上看见被告的资料,之后联系上她。
双方随后达成协议,受害人会为被告提供的性服务支付400元。
去年4月4日晚上10时许,被告到受害人家赴约,喝了一杯可乐,称因为来月事不能提供性服务,结果受害人为她付出的时间给了她150元。
隔天晚上,被告联系受害人,称弄丢了那150元,要对方再给,因为她当晚要去狂欢。受害人答应,转了200元给她。
接下来的日子里,被告多次向受害人要钱都被拒,或是受害人已读不回。被告于是在4月8日至9日之间,用另一个手机号码,假扮成她“哥哥”,传电信去吓唬受害人。
短信中,“哥哥”称被告才17岁,指受害人有意嫖雏妓,有责任检查她的身份证确认年龄,还恐吓说要闹上他家。
双方原本约好4月9日晚上在商场见面摊牌,但被告却反悔,称自己已在警局,说要报警举报受害人,还要将两人的聊天记录放上社交媒体。
接下来的三天内,受害人一再遭被告恐吓索款,前后转了8100元给她。
受害人深怕一直会被勒索,最终决定报警处理,才揭发被告的恶行。
主控官: 被告谎话连篇
无悔意应严惩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被告只是个屈服于诱惑的年轻女子,当时不成熟,认为这是来之容易的钱,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律师也说,她并非严重犯罪,恳求法官考虑8至10个月的监刑。
主控官则指,被告一再恐吓受害人,还编造“哥哥”的角色,给受害人施加更大的压力,逼他一再给钱。
被告不仅对受害人一再撒谎,也缺乏悔意,对警方编造故事,在六份口供中都谎话连篇,因此应当严惩,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2个月半至15个月半之间。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不仅造成受害人金钱上的损失,也造成他精神上的恐慌。
称跟受害人开玩笑
拿骗款夜店“吊花”
被告拿骗来的钱去“吊花”,为女友人冲业绩,接受调查时还一再撒谎。
被告于去年4月15日至6月18日间共录了6份口供,每一次都谎话连篇。
她称自己从未答应过提供付费的性服务,也谎称因觉得被占了便宜,只向受害人要了6000元。
她还虚构了友人“凯洋”,说是对方用自己的手机给受害人发短信,称她才17岁,并且指这是在跟受害人开玩笑。
被告称她把钱都花光了,用来买衣服、鞋子、包包,还在酒吧消费,带家人出去吃饭。
她也称自己的女友人在泰式夜店工作,因此会到该夜店捧场吊花,好能为对方冲业绩。
警方扣押了被告银行户头里的约800元。被告同意以这笔钱作为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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