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琪 | 我们与恶的距离



正义是什么?许多人相信的素朴的正义观即以牙还牙。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任何人犯了社会容不下的错,就应该除之以后快。把有问题的人解决了,社会就没问题了。很少人问,我们的社会为何不断有人犯同样的错?为什么怎么除,都除不掉社会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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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司法正义,不仅要公平量刑,也重视程序正义,即使真的有错,审判嫌疑人程序、取证手法、录供过程都必须合乎正义标准,否则即不正义。
可惜的是,在最近的霸凌个案中,同情受害者的群众诉诸散播假新闻,如造谣死者被塞进洗衣机这种已经被证实不可能的事件,胡乱攀扯毫无关系的他人,甚至还有人可以在法医验尸前,言之凿凿,写出详细的伤痕记录,这些都被一一驳斥。问题是,我们透过假新闻建构的正义,是正义吗?假新闻能让我们为查拉小妹妹找到真相吗?
大家要的是真相,但如果每一个人都宁可相信假消息,我们是否还需要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保障任何18岁以下未成年嫌疑人,这是相当普世的法律价值,避免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嫌疑人,还没正式获罪就被社会判了人生死刑。别忘了,他们是嫌疑人,法庭还没判定有罪。
可是,这个案件中,法庭还没开审,社会上的成年人已经喊着公开5位嫌疑人的身份,大家想要社会公审,以泄心头快。问题是,这符合我们想要建构的正义社会吗?如果社会诸公判定有错既有罪,我们又为什么还需要法官与法庭?何不在网路上一人一票决定即可?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套法律程序,找到真相,修复因为案件而受伤的社会与灵魂。而这一套法律程序需要我们自己遵守,否则,我们选择的是森林法则,适者生存而已。
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叩问命案背后的社会众生相,在急于讨公道之际,我们是否允许自己逾越正义的界限?我们用霸凌者折磨他人的手法对付我们讨厌的霸凌者,我们与之何异?我们与恶的距离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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