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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3:05pm 24/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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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设局骗情夫72万 夫监28月赔69万妻监25月

被告王志伟(左图)和郑美玲分别被判坐牢28和25个月,王志伟也须赔偿逾69万令吉。(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24日讯)新加坡一对夫妻22万元(新币,下同;约72万7900令吉),称用来支付7间公寓的订金,结果钱都付诸东流,夫妻分别被判坐牢28和25个月,丈夫也必须赔偿21万元(约69万4814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这对夫妻是49岁的郑美玲和50岁的王志伟,受害人是一名48岁男子,他与郑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搞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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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早前报道,王志伟在1999年至2006年当过房屋经纪,之后改当散工,郑美玲则是一名家庭主妇,两人各承认一项共谋欺骗罪,至今只做出1万元(约3万3086令吉)的赔偿。

根据案情,两名被告在2015年9月共谋欺骗受害者,郑美玲受王志伟指示,向受害者谎称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把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出售给房屋经纪。

郑美玲说,王志伟曾当过房屋经纪,因此她能当中间人,帮受害者购买公寓单位,并表示这些单位日后能以更高价钱售出,也保证3个月内能得到171万7281元(约568万1864令吉)的利润。

受害者听信郑美玲的谎言,在2015年9月至11月,把22万元交给她作为购买7间公寓单位的订金。

到了约2016年1月,受害者迟迟未收到投资回报,质问郑美玲时也得不到实质答案,他意识到拿不回订金,在2017年3月与郑美玲分手,并于2019年12月12日报警。  

主控官认为王志伟的罪责更高一些,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24个月到30个月,并让郑美玲入狱22个月到28个月;主控官也促请法官谕令两人赔偿21万元。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恳求法官,考虑分别判王志伟和郑美玲14个半月和10个半月的监刑,并不要谕令他们赔偿。(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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