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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4:54pm 23/07/2025

女童

绊倒

怒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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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倒

怒踹

教师险遭绊倒 怒踹四岁女童

(新加坡23日讯)幼儿园女教师在铺儿童床时,因一名四岁坐在地上没有让位,让女教师认为自己差点被女童,于是气得猛踢女童右脚,导致女童淤青。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一名57岁的妇女,案发时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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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案发时4岁,是被告任职的幼儿园学生,就读幼儿园一年级(K1)。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4月2日负责受害女童的班级。被告早上教课,学生上完课后吃午餐并冲凉,中午时分准备睡觉。

当天上午11时55分,被告在为儿童床消毒后,陆续将它们铺在地上。被告见七名学生坐在课室角落头,于是指示他们移位。

其中六名学生移到课室另一个角落,但受害者仍继续坐在原位。

被告在课室角落铺了一张儿童床后,转身时觉得差点被女童绊倒。被告为此发怒,往女童右脚胫踢了一下。

被告在踢女童的同时,也对女童喊叫,要女童坐好。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被问到是否有对女童动粗。被告说,她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称自己的脚可能无意识地与女童的脚有接触。

不过据幼儿园的监控所拍到的画面显示,女童被踢后,低着头抱住右脚胫。被告对女童动粗后没有给予女童照顾,反而继续痛骂女童。  

被告于昨日认罪,案展8月19日下判。被告目前获以1万5000元(新币,约4万9542令吉)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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