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指涉诈骗案 女子汇近14万始惊觉受骗



(麻坡21日讯)为配合“警方”调查,女子依指示开设新银行户头,再存入近14万令吉,并把户头资料透露给“警方”,直到该户头大笔款项被转走后,才惊觉自己受骗。
这名40岁的本地女会计执行员,是在今年1月份接获自称是保险代理员的来电,指她进行虚假索赔,并把电话转接给吉隆坡金马警区的一名“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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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称受害者涉及不存在的投资计划,警方已接获21宗相关案件,因此对她发出逮捕令。
为了协助案件调查,受害者依据指示开设新的银行户头,并把户头资料告诉对方,还从1月31日至6月17日之间,将高达13万9597令吉的存款分作30次汇入该户头。
受害者近期检查该银行账户,却发现只剩32令吉,其余13万9565令吉的款项已被人分38次,转入20个不同的银行户头;由于无法联络上对方,她才惊觉自己受骗。
麻坡警区副主任莫哈末艾迪尔发表文告表示,警方于6月19日接获受害者投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调查案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少1年、最多1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麻坡警方提醒民众提防可疑来电,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资料、银行户头资料或一次性密码(OTP)给陌生人,同时跟进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的社交平台账户,以掌握各种最新的诈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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