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大柔佛焦点

发布: 6:42pm 17/06/2025

超市

赃物

接收

超市

赃物

接收

不诚实接收从超市偷来的赃物 母女罚款2000

已签发 柔:不诚实接收从超市偷来的赃物,母女罚款2000
被告英丹法祖拉(左起)及沙妮法被法庭罚款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7日讯)一对来自沙巴蓝瑙的母女,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不诚实33种从巴冬一间场偷来的食油、香米及洗衣剂等日常用品,她们认罪后各被法庭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交罚款则以坐牢5个月代替。

2名女被告分别为英丹法祖拉(27岁,收银员)及沙妮法(54岁,家庭主妇),前者是该间超市的收银员,后者则为其母亲。

ADVERTISEMENT

2名被告除了面对偷窃的主要控状外,也面对另外一项不诚实接收贼赃的交替控状,惟她们选择承认刑罚较轻的交替控状,并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沙基娜苏海米要求法庭轻判。

交替控状是指她们于5月27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不诚实接收贼赃,即食油、香米及洗衣剂等33种日常用品、抵触刑事法令第411项条文,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起缘于巴冬一间超级市场的负责人向警方报案,指有人里应外合,推著装满货物的购物车,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离开超市。

警方通过监控器录下的画面逮捕了两名被告,包括在该间超市担任收银员女被告及其母亲助查。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次被告是在首被告协助下偷走上述物品。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