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接收从超市偷来的赃物 母女罚款2000




(麻坡17日讯)一对来自沙巴蓝瑙的母女,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不诚实接收33种从巴冬一间超市场偷来的食油、香米及洗衣剂等日常用品,她们认罪后各被法庭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交罚款则以坐牢5个月代替。
2名女被告分别为英丹法祖拉(27岁,收银员)及沙妮法(54岁,家庭主妇),前者是该间超市的收银员,后者则为其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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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除了面对偷窃的主要控状外,也面对另外一项不诚实接收贼赃的交替控状,惟她们选择承认刑罚较轻的交替控状,并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沙基娜苏海米要求法庭轻判。
交替控状是指她们于5月27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不诚实接收贼赃,即食油、香米及洗衣剂等33种日常用品、抵触刑事法令第411项条文,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起缘于巴冬一间超级市场的负责人向警方报案,指有人里应外合,推著装满货物的购物车,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离开超市。
警方通过监控器录下的画面逮捕了两名被告,包括在该间超市担任收银员女被告及其母亲助查。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次被告是在首被告协助下偷走上述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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