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执照仍执业 前律师骗近4万新元判监半年




(新加坡31日讯)一名破产、没有律师执业执照的前女律师欺骗两名顾客,谎称有资格为客户处理儿子的监护权与离婚等问题,代他们处理法律事务,还收取近4万元(新元,下同;约13万1884令吉)律师费。
《联合早报》报道,这名无牌律师是现年55岁的谢睿音(译音),她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对两项欺诈和两项抵触律师专业法令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另两项控状一并考虑后,判她入狱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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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顾客的孩子,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因破产令而成了无执照律师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自1999年起便在新加坡担任律师。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她因被颁布破产令而成了没有执业执照的律师。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6年12月与受害人在律师所会面,就受害人与前夫对儿子的监护权问题进行交谈。
2017年8月,受害人与前夫发生纠纷后再次联系被告,并表达正式聘请被告为代表律师的意愿。被告没有执业执照,但她刻意隐瞒事实,接下受害人的委托。
隔天,被告与受害人会面,收了2000元(约6594令吉)律师费。
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向受害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她申请法院处理儿子的照顾与监护权事宜,起草宣誓书,并审核了相关的申请传票。
无权代理案件 在文件中列出其他律师名字
在被告的建议下,受害人向家事法院提交儿子监护权的申请。被告在文件中列出其他律师名字,因知道自己无权代理案件,她刻意隐去自己的姓名。
2017年12月,受害人要求被告陪同出席调解会,被告才首次透露她是破产者,无法出席。不久后,被告又告诉受害人破产事宜已“解决”,刻意误导受害人以为她能重获执业执照。
2018年,被告继续向受害人提供法律建议与案件更新,多次误导受害人以为她持有有效执业执照,被告前前后后向受害人收取约1万3685元(约4万5120令吉)律师费。
第二名受害人是被告多年的好友。
无牌前律师接离婚案 向多年好友隐瞒身份行骗
大约在2018年2月,友人向被告寻求协助办理离婚和申请个人保护令,并正式委托她为代表律师,但被告却隐瞒了自己没有执业执照的事实。
被告过后向友人报价2万元(约6万5942令吉)律师费,还声称是“友情价”,要求支付3000元(约9891令吉)订金。
之后近一年半的时间里,被告继续为友人处理多项法律工作,而且从未告知自己没有执业执照。
据早前报道,被告之前也因代一名妇女处理孩子抚养权事宜,还向对方与其母亲借了6万元(约19万7826令吉),结果因行为不当在2022年8月被三司除名。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提及她当年丧失执业资格的始末。律师表示,被告曾在2015年在家事法院为担任一名母亲的代表律师,后者的儿子在同年遭父亲杀害。
被告对此感到自责,情绪大受影响,医生指她患有重度抑郁症,并可能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相关症状。
被告在申请撤销破产令时也曾称,接二连三的打击,导致她在处理个人事务时变得松懈与疏忽。
法官下判时强调,被告身为律师理,应恪守专业操守,以维持新加坡法律服务的最高标准。法官最终判她入狱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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