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16日讯)把银行户头借给陌生人从事违法活动的25岁快递员,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6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坐牢15个月代替。
来自麻坡巴力巴荣的被告莫哈末艾曼(25岁),承认在今年初把户头租借给一名陌生男子,作为存入不正当款项的用途,而他明确知道存入的款项来自违法活动,也无法解释款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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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被告持有的银行户头涉及3名受害人(皆为商人),他们分别被卷走5万1000令吉、45万1300令吉及23万7050令吉,总额高达73万9350令吉。
其中,损失达23万7050令吉的70岁受害者,是于今年1月加入快速致富网上投资平台,并于3月7日至26日期间,将款项汇入指定银行户头。
当受害者索取回酬时,却被要求投入更多资金,受害者意识到被骗后向警方报警,被告也于5月15日被扣留助查。
被告共面对3项间接存入违法活动款项的指控,抵触刑事法典424C(1)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及不超过15万令吉,或监禁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
被告在求情时申诉,他没有从骗款中获得一分钱,他也请求法官考量他是6名兄弟姐妹的长兄,还须照顾年迈父母,要求减少罚款的数额。
主控官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则以维护公众利益及警惕民众不滥用银行户头进行非法勾当为由,请求法庭判被告适当的刑罚。
最终,承审法官莎雅妮判决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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