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被控性侵尚未成年的13岁少女,20岁女厂工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直认不讳。
根据《星报》报道,女被告努法丽莎哈面对两项控状,即分别被控于去年年中和今年2月,在古来双溪西堡垦殖区性侵同一名13岁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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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施以鞭笞。
主控官诺法迪拉要求法官,将保释金定为每项控状2万令吉。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以需照顾年迈母亲和尚在求学的手足,以及每月只有1500令吉工资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达哈最终裁定被告以1万1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外加两项控状各一名担保人、不可騒扰受害者和证人、每月须到警局报到和上交护照等条件。
案件定于4月28日审讯和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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