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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发布: 5:12pm 14/0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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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散工否认触摸少女胸部 案展4月17日过堂

六旬散工否认触摸少女胸部 案展4月17日过堂
被告哈密诺拉(中)在麻坡地庭面控性侵罪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4日讯)60岁巫裔男子涉嫌触摸未成年胸部,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承审法官莎雅妮不准被告保外,案件展期至4月17日过堂。

被告是来自昔加末三合港的哈密诺拉()。他与妻子离异后,就和情人(受害少女的母亲)及受害少女同住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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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25年3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住家触摸年仅16岁少女的胸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仍是中学生的受害人在事发时到户外喂猫,碰上刚完成祈祷返家的被告。后者伺机捉住受害人的手及触摸其胸部,过后还给受害人100令吉遮口费,并吩付她不可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受害人在第二天把遭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三合港警方报案,被告于同日被警方逮捕助查。

主控官迪雅妮副检察司指出,基于被告与受害人的母亲关系密切,三人同住一屋,故不献议让被告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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