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25日讯)涉及非礼妇女的流浪汉,自称是精神病患者,却拿不出医药记录,在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及认罪后,推事苏扎娜将案件展期至4月16日过堂。
被告达米兹(54岁)被控于今年1月21日晚上11时30分,在麻坡峇吉里一间快餐店走廊,使用暴力捏24岁妇女的臀部,牴触刑事法典第354项(非礼)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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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艾鲁林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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