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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4:39pm 20/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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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诈骗款换加密货币 狮城53岁男子落网将被控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涉收诈骗款换加密货币  狮城53岁男子落网将被控
新加坡一名男子涉嫌通过各银行户头,接收7笔逾14万令吉的汇款,再换成等值的比特币存入电子钱包。(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20日讯)涉嫌提供银行户头,协助骗子将赃款转为,新加坡一名53岁男子明日将在当地法庭面控。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说,根据初步调查,涉案男子被指提供数个由自己掌控的银行户头,给一名网络上认识的不明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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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银行户头后来被用于接收7名受害者的钱财。

2021年9月至10月间,男子涉嫌将逾5万9000元(新币,下同;逾19万5046令吉)的犯罪所得,转换成等值加密货币泰达币(USDT),再汇入由上述不明人士指定的电子钱包。

男子也被指未获当局发出执照,便经营数码付款代币服务。

他涉嫌通过各银行户头,接收7笔逾4万4000元(约14万5458令吉)的汇款,再换成等值加密货币比特币(BTC)存入电子钱包。

他明日将被控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付款服务法令下的诈骗罪名。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47节条文,明知资产是犯罪所得,仍把资产转换、转移或移出司法管辖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约165万2935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新加坡付款服务法令,无执照提供任何形式的汇款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3年,或罚款最高12万5000元(约41万3233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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