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55岁华裔男子以头盔击破他人轿车大镜,认罪后被判罚款1600令吉,若不能缴付罚金,则以坐牢1年替代。
55岁的被告颜春德(译音)今日是在麻坡第一推事庭推事苏札娜面前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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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10日凌晨3时,在麻坡巴冬星星花园一住家前,蓄意破坏48岁车主黄光辉(译音)的轿车挡风镜,导致对方蒙受800令吉损失。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恶作剧)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被告到事主住家多次到按门铃进行骚扰,并用头盔砸破对方的汽车大镜。警方接到报案后,于同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案发地点的屋子逮捕被告。
另一方面,56岁退休人士麦哈利则因以石桌攻击37岁宗教法庭律师罗斯玛尼,认罪后被罚款1000令吉示儆。
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7月10日下午5时50分,在麻坡甘榜双溪冷岳,以石桌攻击罗斯玛尼的大腿,造成伤者受到惊吓和愤怒。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暴力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受害者将领养权文件交给被告,并拍摄视频为证,但被告不满伤者的举动,要求删除视频不果,就以石灰桌子攻击对方。
受害者于事后向警方报案,并被送进医院治疗,被告于同一天被捕。
被告在庭上认罪不讳,并在缴付罚金后,避开媒体的镜头,匆忙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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