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9日讯)23岁华裔男子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收藏在出租屋中,遭到警方逮捕及延扣调查。
麻坡峇吉里警察普通行动部队是于昨日下午约1时,突击东甲彩虹花园的一间住家,逮捕该名男子及起获54箱,市价达4万1940令吉的各类型烟花爆竹,当中不乏新产品。
ADVERTISEMENT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嫌犯子无业也没有前科,尿检呈阴性反应,该批烟花爆竹相信是要供应给东甲区市场。
他说,尽管我国已合法燃放烟花爆竹,但销售者必须拥有准证,才能出售特定的烟花爆竹。
他指出,首次售卖烟花爆竹的嫌犯是在物品送到后不久就被逮捕,嫌犯已于昨日被带到法庭延扣2天助查,警方也正调查其货源。
他补充,搜出烟花爆竹的住家是由嫌犯的友人所租下,惟警方展开行动时,只有嫌犯一人在屋内。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罗斯兰说,这起案件也是东甲警区在今年侦破的首宗无准证售卖烟花爆竹案件。
他促请民众拨打东甲警区热线(06-978 5222),向警方提供任何违法活动的情报。
在场者包括东甲警区罪案调查组主任阿斯瓦特及查案官慕斯达扎。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