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对于交通部长提出将超载责任按比例分配给予惩罚的方案,柔佛州砂石罗里同业公会会长谢儒安今日提出建议,相关惩罚需按比例分配给予运输业三方,即出货人(厂家)承担40%、送货人(罗里业者)承担35%和收货人(买家)承担35%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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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儒安今日发文告指出,上述方式不仅体现了公平原则,还能促使各方更为认真地对待货物装载问题,减少不必要的违规行为。例如,若厂家需要承担40%的超载罚款,他们将更有动力严格控制装货流程,避免超载现象的发生而受到惩罚。
指交长遗漏出货人
“对于交长所提出的追究收货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须负起的责任一事,对此我有所保留,因为交通部长遗漏了一个关键的重要环节——出货人。”
他说,长期以来,超载问题几乎总是由罗里业者承担主要责任,而出货人和收货人却因法律的漏洞而逃避了相应的义务。罗里在厂家装货时,罗里业者实际上并无实质权力去干预装货过程,且称重设备等资源也完全由厂家掌控。
“因此,一旦罗里驶出厂区,罗里业者被查处超载的责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提3针对性建议
此外,谢儒安也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建议如下:
一,例如对屡次违规者加倍罚款,重犯者的惩罚将是上次的双倍;二,强化司机的专业培训,同时建议司机的手牌(GDL)更新需要有雇主的合约证明他是专业司机(与雇主挂扣),并也需要有合格的健康报告方能更新其手牌(GDL);三,对报废车辆及零件销售的安全性加以规范监督。
谢儒安也认同交长从法律框架层面进行修改的重要性,通过修订交通法令,明确出货人(厂家)、罗里业者(运输业者)和收货人(买家)的责任,使法律具备更强的约束力,能够促使整个物流生态系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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