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狮城前商人到马来西亚当贩毒团伙“经理”,负责接单、协调、洗黑钱,一年多内为自己与同党转移近130万元(新币,下同;约427万1800令吉)赃款,犯下狮城至今涉及贩毒收益的最大规模洗钱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58岁的连和兴,他共面对23项控状,包括洗黑钱、教唆他人贩运毒品,以及持有假护照等。他昨日承认其中5项罪状,当中包括他教唆男子陈国胜(30岁)贩运不少过249.99克冰毒,被判坐牢28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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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于2018年11月19日离开新加坡后就一直居住在新山,直到去年3月31日因涉嫌毒品相关罪行在大马被捕。他于去年4月16日被遣返新加坡。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0年开始为贩毒团伙工作,由大马团员“卡迪”向他发出指示,他则负责协调工作,包括接单、安排毒品供应以及跑腿取货送货等。
被告一般会在收到订单后告知卡迪,卡迪和其他团伙就会安排把毒品从大马各个角落送到新加坡的不同地点。
当毒品送抵新加坡,被告得知放置毒品的地点后,便会通知跑腿或顾客到指定的地点取货。被告会在每单交易完成后获得冰毒或现金做为酬劳。
入行不久后,被告就结识一名顾客陈国胜,对方之后成了团伙的跑腿。
被告也帮贩毒组织洗黑钱,把客户支付的款项转移到不同银行账户。2020年9月至隔年12月之间,被告转移了约127万2530元(约418万1533令吉)赃款,当中有20万3650元(约66万9193令吉)是他自己的酬劳。(人名译音)
跑腿在新被捕揭发 被告被捕遣送回国
被告在新加坡的跑腿被捕,才揭发他涉案,在大马的他因拥毒而落网,随之被遣送回新。
2020年10月7日,被告让陈国胜去取刚送到新加坡的冰毒,但陈国胜却让另一名顾客邱毅豪代为取货。
邱毅豪取货后,拿走一包125克的冰毒,再把买冰毒的4500元(约1万4787令吉)及剩余的冰毒都交给陈国胜。
陈国胜收下500元(约1643令吉)作为酬劳,其余的现金存入被告指定的银行户头,再带着冰毒开车回他租下的私宅。
结果他在同天傍晚6时零5分刚抵达位于惹兰士拉末(Jalan Selamat) 的私宅时,一下车就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肃毒局人员逮捕。
根据新加坡中央肃毒局早前发出的文告,发现陈国胜是在被告的教唆下贩运毒品,随之对被告发出逮捕令。
庭上揭露,被告于去年3月31日因拥毒遭大马警方逮捕,随之于去年4月16日被遣返新加坡,交由新加坡警方处理。
控方:犹如集团营运总监 为了“洗白”卖毒品
被告还利用得到的赃款,雇用“第三方服务”,控方比喻他就是“营运总监”。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0年10月6日到12月14日之间,想把他通过卖毒品赚到的钱“洗白”,于是雇用一名称“老板娘”的中间人代劳,利用不同银行账户洗黑钱。
在转账的过程中,被告会收下部分款项作为自己的酬劳。
控方表示,这是新加坡至今涉及贩毒收益的最大规模洗钱案。被告并非单纯地运送毒品,若贩毒团伙是个集团组织,他甚至能被比喻为公司的营运总监,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28年5个月到29年8个月之间。
求情:卖掉公司股份 经济陷困境才犯法
高庭法官指被告是贩毒团伙的核心人物,也因此赚取六位数的报酬。
资深刑事案律师朱时生在被告的求情书中提到,被告在小学毕业后就在父亲的建筑公司帮忙,服完兵役后就管理一家帐篷公司。
后来,被告卖掉了手中的股份,于2018年移居大马,2020年经济陷入困境,才被卡迪招揽进入贩毒团伙。
律师指被告配合调查,也已经知错,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不只是运毒,而是在贩毒团伙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为了牟利犯案。
陈国胜已被控运毒,案件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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