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一名35岁男子涉嫌强奸女友的15岁侄女,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3项强奸控状,他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3项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马来文日报《阳光日报》报道,被告龙康发(译音)从事销售椰子的工作,他面对的3项控状,指他涉嫌于今年7月2日、9日及29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淡杯区一家酒店的房间强奸上述少女,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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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被告在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本案主控官诺法拉娃茜达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额定为3万令吉,但被告的代表律师苏夫里阿末沙末希望法官能允准合理的保释金额。
苏夫里阿末沙末说,被告没有固定收入,而且还需奉养68岁患有糖尿病及心脏病的母亲。
承审法官茜蒂诺艾达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以及3项附加条件保释,包括不得干扰此案任何证人、每月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以及必须向法庭交出国际护照。
法官将本案定于2025年2月4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与此同时,新山北区警区主任今日发文告透露,涉案男子是于今年12月15日到士姑来警局向警方自首。
他指出,这名男子涉嫌于今年7月份,在新山淡杯温馨园(Taman Munsyi Ibrahim)强奸一名15岁少女。
“嫌犯在受害者向警方报案后逃跑,接着新山北区警区主任于今年11月26日发出文告急晤嫌犯助查。”
他指出,嫌犯向警方自首后立即被捕,警方也获新山推事庭允准延长扣留嫌犯6天,并在延扣期于12月21日届满后,再获准于22日扣留嫌犯多1天,以完成调查。
他说,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犯拥有刑事犯罪记录,尿检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他呼吁民众持续向警方提供消息,以协助罪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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