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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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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0pm 16/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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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强奸及肢体性侵14岁少女 2青年1认罪1否认有罪

(已签发)柔:被控强奸及肢体性侵14岁少女   2青年1认罪1否认有罪
万纳兹米(右起)及莫哈末阿利兹在休庭后,被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6日讯)14岁因私处发痒疼痛求医,在医生追问下承认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也被另一名男子触摸身体,两名涉案青年今日分别罪。

首名被告是21岁的餐饮店助手万纳兹米。他被控于今年9月20日下午2时30分,在昔加末玲珑垦殖区的一间住家,强奸年仅14岁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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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被告莫哈末阿利兹(19岁,服装店员工)则被控于今年11月15日凌晨4时,在同一地点触摸同一名受害少女的胸部和亲吻对方,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和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因私处发痒及疼痛,于12月3日下午3时,被母亲带到拉美士卫生中心求诊。医生发现受害人的处女膜破损,追问之下,她才说出自己的遭遇,而2名被告也于12月9日被警方逮捕。

此案由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承审,莫哈末阿利兹选择俯首认罪,万纳兹米则否认指控。

法官允准2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在保释期间不能骚扰受害者和证人,而且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法官也谕令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16日过堂,以便控方移交审案文件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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