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评论

|

柔佛透视

发布: 6:00pm 09/12/2024

法律

保护人民

民主法治

广告牌用语

法律

保护人民

民主法治

广告牌用语

符国荣 | 何谓民主法治国家?

柔佛透视.读者投稿
文/符国荣

马来西亚是一个的国家,因为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因此任何问题和事情只能按照处理,不能以极权主义方式,由政府人员说了算。

ADVERTISEMENT

在我国能的只有法律,因此,人民须时刻关心法律问题。

我国华裔今日面对的几乎都是法律问题,单是一个就闹个不休,政府不是指中文字太大,就是说须在广告牌上加爪夷文。

请问,政府有权指示在广告上用什么字体吗?要知道这一点,就须先确定广告是官方用途或私人用途。

针对这一点,按照剑侨词典的定义“广告是试图说服人们购买产品或服务”。请注意“说服人们”,不是“政府”,由此可见广告是发给私人,不是发给政府的东西。

不是发给政府的便不是官方用途,不是官方用途,按照我国的法律,连国文也可以不用。是否如此,就得看马来西亚宪法讲什么了。

马来西亚宪法152(1)条文说国语为马来语,其字体应由国会以法律规定,条件是:

(a)任何人不得被禁止或阻止使用其他语言(官方目的除外)、或教授或学习其他语言。

请注意“官方目的除外”,即是说和政府来往的书信必须用国文,没用国文,政府可以阻止,私人用途,政府便无权力阻止。

如果政府阻止私人用途用华文,政府便违反了宪法152(1)(a)条文马来文成为国语的条件。这么一来,马来文就会失去作为国语的地位。

可是,独立了几十年,有哪个华团或政党关心国宪法第152(1)(a)条文吗?

更离谱的是,竟有一些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商家在招牌上加上爪夷文。在1963/1967年国语法令下,国语是马来语,其字体是罗马字体,不是爪夷文字体。

看来华商团体不能永无止境地让政府,在广告问题上制造问题麻烦华商,最好的方法是把政府拉上法庭,阻止政府在广告用字方面没完没了地制造问题。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