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青年假扮16岁少年,网上结识13岁女生后要裸照和猥亵视频,之后3次到女生家中胡搞,最终被女生母亲撞见两人赤裸躺在床上,报警抓人。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7岁的被告姚立明(译音)面对8项包括性侵、侮辱女性尊严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等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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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午认罪后,被判坐牢8年7个月,外加鞭打6下。
女生母亲撞见 报警捉人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1年2月10日通过Instagram认识当时只有13岁的女生,两人之后通过WhatsApp继续聊天。
被告在交谈中得知女生的年纪,但这并没让他打退堂鼓,反而在2月10日至25日间,向女生要了她10张裸照,以及两支自慰影片。
不仅如此,被告也在同月的10日、18日以及25日,到女生家胡搞。
上得山多终遇虎,女生第三次与被告胡搞时,要被告在晚上7时15分,于家人回家之前离开,岂料女生母亲提早在傍晚6时就回家。她看见女生房门开着,女生和被告赤裸躺在床上。
母亲立即质问被告和女生,之后打电话给女生的外婆,要外婆报警。
调查揭露,被告为了能与女生胡搞,谎称自己只有16岁,还表示向成熟女人展开攻势太“烦人”,因此喜欢找年轻女生下手。
律师求情:望给重新做人机会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父亲去年过世,母亲是清洁工,被告靠打工赚学费读完大学,望法官轻判,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律师透露,被告有4名兄弟姐妹,他被诊断患适应障碍并情绪低落,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但又想有个伴,才会找上女生。
律师表示,被告从大学毕业,考取了商业管理文凭,有良好的改造机会,恳请法官判他坐牢5年10个月,鞭打两下。
控方在陈词时则说,被告多次犯罪,谎报年龄诱骗女生,还在保释期间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8年3个月至9年6个月,外加鞭打8下。
保释期仍不悔改 向16岁少女“索性”
被告在保释期间,约一名16岁少女见面,他多次表示想与少女性交,还带少女到组屋楼梯间要胡搞。
被告在2022年3月14日,通过“Tellnonym”应用程序认识一名当时只有16岁的少女。
被告谎称自己只有17岁,并在与少女交谈时,频频聊起性事,问少女是否肯为他手淫,又或问少女是否要性交,生下他的宝宝等。
少女表示不愿意与被告性交,但不介意与被告亲吻拥抱,两人之后相约在3月16日见面。
被告与少女见面后,将她带到勿洛一带组屋楼梯间,并问少女是否要“现在就做”。少女明白被告的意思,但在被告摘下她的口罩亲吻时,表示害怕,将被告推开。
不过被告不肯罢休,执意要亲吻少女,少女再次将被告推开,两人事后到附近的商场。
被告在少女的朋友来接她时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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