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訊)女書記誤信社交媒體上的虛假投資廣告,被詐騙損失265萬6600令吉。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古瑪發文告披露,警方昨日接獲一名49歲女子投報,稱她因為誤信社交媒體上的虛假投資廣告,蒙受265萬6600令吉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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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稱,她於今年8月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一則投資計劃的廣告,並點擊了廣告鏈接以獲取詳情。隨後,有幾人聯絡她,講解有關投資計劃的詳情,並宣稱投資計劃可獲得9%的回酬。”
他說,受害人在10月份抱著嘗試的心態,投資了10萬令吉,並真的獲得1萬2100令吉的回酬,令受害人相信投資計劃真的能讓她從中獲利。
“為了獲得更多回酬,受害人從10月至11月底,從她及配偶的銀行戶頭取出265萬6600令吉,分別轉入幾個不同的銀行戶頭。”
“在這之後受害人沒有再獲得任何回酬,並被要求支付各種款項。受害人覺得自己被詐騙,於是向峇株巴轄警局投報。”
古瑪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調查這起案件。在這項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1年、不超過10年,鞭刑以及罰款。
警方勸請民眾不要輕易相信社交媒體上的投資廣告,尤其是宣稱可輕易獲得高回酬的投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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