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宗暘(麻坡市議員)
我國近期在兩個星期發生的多起集裝箱拖車翻覆事故並造成人員的傷亡,令人感到痛心,同時,也暴露出我國在貨運安全管理方面有著許多潛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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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1月13日檳城大山腳的一起事故中,一輛貨櫃羅裡在轉入三岔路口時失控側翻,導致貨櫃滑落壓中一輛轎車,司機不幸身亡。事故還波及多輛交通工具,並引發嚴重交通堵塞,交通長時間受阻。
這些事故往往與貨車的超載、速度過快以及貨櫃固定未牢固等因素有關。但許多問題大多源於司機疲勞駕駛、道路基礎設施設計不合理,以及政府對於運輸行業安全規程的鬆懈執行。
事故發生後,許多受害者家庭不僅僅只是面臨精神上的打擊,還可能承受經濟負擔,而這些代價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交通部應制定更嚴格的貨車裝載和維護標準,並對違反規定的企業和司機進行嚴厲處罰。同時,規定公司應定期對拖車及其集裝箱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確保集裝箱在運輸過程中能夠牢牢固定,避免出現滑落、失衡等問題。
相關部門可以在道路上設立動態檢查站,對道路上的貨車進行實時檢測及突擊檢查。
很多貨車司機因工作強度大或長時間駕駛而導致操作失誤,因此,必須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
運輸公司必須為司機和操作人員提供定期的安全培訓,增強他們對運輸安全的認識,讓司機們經過更好的培訓,以及懂得如何合理的駕駛休息時間,來降低駕駛疲勞的風險。
此外,政府需加大對運輸公司的法律責任追究力度。若發現運輸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導致事故發生,應依法追究其責任,包括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和對公司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
除了在人和法律上,政府可以要求運輸公司引入更加智能化的運輸技術手段,如在安裝側翻預警系統或貨物穩定裝置,以減少貨櫃側翻的風險;或者規定貨車必須安裝衡速器,以確保司機不能超速;也可以利用科技來實時監控司機及貨車,確保在運輸過程中的每一環節都能得到有效的安全管理。
希望政府可以重視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已經嚴重的威脅到我國的道路使用者的性命。交通部必須和運輸業者保持密切合作來防止以上的意外發生,通過雙方綜合措施加強貨運安全管理,不僅能夠保護司機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財產,還能提升整體交通效率與社會信任感。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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