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訊)兩名好友為了女人爭風吃醋,其中一人被另一人以木棒致傷,傷人者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候審。
推事蘇扎娜同時將案件訂在12月1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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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36歲的莫哈末阿比(羅裡司機)。
他被控於今年3月25日凌晨12時至1時30分之間,在麻縣毛基爾墾殖區的住家旁,蓄意嚴重致傷28歲男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25(嚴重致傷他人)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代表律師莎吉娜蘇海米在庭上表示,被告收入不穩定且育有7名子女,還需奉養患有老年慢性疾病的父母,她要求法庭以最低保釋金讓被告保外候審。
案情顯示,傷者因一名女子與被告心生嫌隙,趁夜深人靜時到被告停放羅裡的地方縱火燒車,卻遭被告持木棒攻擊,受傷送院。
被告事後被警方逮捕,並於今日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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