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一名国民服役人员向法院申请,要求父亲在他服役期间,每月给他1000元(新币,下同;约3314令吉)以资助他未来的大学学费,不过被法院拒绝。
现年22岁的起诉人父母离异。根据控状,他有意于明年报读新加坡理工大学,一旦申请通过,他将于后年8月开学,而学费估计需要超过3万元(约9万9441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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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担心在开始念大学时,父亲的资金可能已经耗尽,因此决定诉诸公堂。
起诉人的父亲在庭上表示,儿子从未告知他关于报读大学的计划。他也表示,尽管自己面临财务困境,但已准备好动用公积金存款为儿子缴付学费,可是只能在儿子开学后这么做。
法官下判时说,起诉人无法证明,他要求父亲每月预先给他1000元来支付学费是合理且必要的。
由于起诉人还未确定是否能顺利报读大学,下令父亲提前支付费用将带来一系列问题。
法官也认为,赡养孩子是父母的共同责任,起诉人的母亲也有责任资助孩子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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