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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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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2pm 11/11/2024

报假案

企图谋杀

通缉

袭击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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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谋杀

通缉

袭击警员

“火枪”袭警案 嫌凶被控企图谋杀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火枪”袭警案 嫌凶被控企图谋杀
警员在场搜证。(新明日报档案照)

(新加坡11日讯)涉引警察到场,遭的42岁男子还用自制“火枪”,后遭警开枪击中,男子因此被控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11月8日清晨6时许。被告王胜贤(42岁)在白沙公园的观鸟塔手持武器意图攻击他人,过后被警员开枪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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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左前臂和腹部中弹,在清醒情况下送院,并于11月9日在医院被控一项企图谋杀罪。

根据控状,被告在清晨6时26分至28分间,在白沙公园的红树木栈道上,使用自制的“喷火器”向一名助理警监喷火,有意图造成警员身亡。该名警员在事件中受伤,但控状并未列出详细伤势。

警方早前召开记者会披露,被告涉嫌报假案称有女子坐在白沙公园高塔的塔顶边缘,诱导警方到场。警员到达在四周搜查,于附近凉亭发现被告。

被告朝警员喷火后,警员们拔枪要求他放下自制武器,但被告拒绝且继续逼近警员。由于安全受到威胁,一名30岁的警员开枪击中被告的左前臂和腹部,随之将他逮捕送院。

这起案件展期到本月29日过堂。一旦企图谋杀罪成,被告可面对终身监禁或最长20年监禁以及罚款和鞭刑。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火枪”袭警案 嫌凶被控企图谋杀
事发地点在白沙公园的观鸟塔附近。(新明日报档案照)
被告也涉打断别人鼻梁

被告也涉嫌在淡滨尼餐厅挥拳打断别人鼻梁被控。

被告早前被控一项蓄意重伤他人,以及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罪,但他未出庭面控,法庭于今年11月6日发出通缉令。

控状显示,被告去年9月8日晚上8时许,在淡滨尼世纪广场的一家餐厅朝一名男子比中指,还挥拳打了对方的脸,导致他的鼻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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