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69岁校工指挥交通让学生安全越过道路,却遭“失魂车”从后方撞伤。
肇祸的40岁女司机经调查后已获释,警方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LN 166/59)调查,触犯者可被罚款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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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阿南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在文告中披露,这起意外于11月7日下午1时许,在新山至达城一所学校前方发生。
他透露,事发当日,女司机从新山百合花园朝往亿城镇方向行驶,在开抵案发路段时,车子不慎撞上一名男校工。
他说,男校工手部受轻伤,女司机在接受调查后已获释。
他提醒民众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警惕及负责任行驶。
目击上述车祸者,可联系警方(07-386 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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