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武吉知馬區1間私宅11人遭持械匪徒搶劫超過434萬元(新幣,下同;約1438萬4452令吉)一案,繼5名馬來西亞籍嫌犯被控後,又有一名馬來西亞男子面控。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持械搶劫案發生在2024年4月18日凌晨2時許,地點在阿爾柏王園一間豪宅裡,超過5名男性匪徒搶劫11名25歲至45歲的男女,被搶走的財物總值約4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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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展開調查後發現,嫌犯在警方接到報案不久就潛逃到馬來西亞。
新加坡國家法院之後發出逮捕令,在馬來西亞警方合作下,兩名涉案男子吳文桐(28歲)和莫哈末道菲克(32歲)先後在大馬落網,被引渡回新加坡後在5月2日被控。
另外3名大馬涉案男子事後也落網,在今年5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控。
這3人是莫哈末哈欣(49歲)、莫哈未哈米敦(47歲)和卡爾蒂克(32歲),他們各面對一項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
繼5人被控後,又有一名涉案的大馬男子黃志山(33歲)被控,他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控,也面對一項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
控狀顯示,4月18日凌晨約2時零5分,黃志山與原有5名被告和他人,涉嫌持巴冷刀和棒球棍,在阿爾柏王園搶劫6名男女共約434萬1328元(約1438萬8854令吉)的財物。
黃志山和同夥也被指非法禁錮這6人和另外5人,但控狀沒有列出另外5人的損失。
今日被控後,控方申請將黃志山還押1周,期間可被帶出,以協助當地警方調查。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黃志山的案件展期至11月12日過堂;其餘5名被告的案件仍處審前會議階段。
根據新加坡法律,若結夥持械搶劫的罪名成立,違例者可被判坐牢長達20年,以及多達24下鞭刑。(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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