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訊)強行摟抱侄女不放,男子被控肢體性侵罪,認罪後被判坐牢5年和打鞭2下,刑期由10月27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今日在庭上也諭令被告,在服刑期間須接受輔導,出獄後須接受警方監視1年。
ADVERTISEMENT
被告伊蘭莫哈末諾(42歲,已婚),與12歲受害女童為伯伯與侄女關係,他們居住在昔加末巫羅加什新邦加美拉瑪。
依據控狀,指被告於今年10月21日晚上7時40分,在昔加末巫羅加什的住家,觸摸12歲侄女的胸部、背部和臀部,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第14(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4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和鞭笞。
在今日的庭審過程中,主控官萊雅娜副檢察司指出,被告是受害人的長輩,理應保護和疼愛受害人;為了維護公眾利益,法庭應作出適當的判決,以警惕世人。
被告則以需負擔妻子和3個孩子的生活為由,請求法官輕判。
案情指出,事發時,受害女童在客廳裡滑手機,被告從房間走出來,她因害怕見到對方而躲藏在沙發後方。
當被告從屋外重新進入屋內時,躲藏在沙發後的受害人企圖逃跑,被告趨前去由後方摟抱她,並觸摸她的胸部,被告身體也和受害人的背部和臀部有接觸。
由於不喜歡被告的行為,受害人拼命掙扎,大約5秒後,她被鬆開雙手,隨後跑回家把遭遇告訴母親,並在母親陪同下向昔加末警方報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