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革新生促校园选委会 修改数竞选强制措施



(新山1日讯)工大革新生(Reformasi Mahasiswa UTM)敦促工大校园选举委员会,立即停止对社交媒体电邮“认证”的审批要求,以及“出售”竞选准证的负担性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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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工大革新生也要求校园选委会在举办辩论等活动时,应采取自愿或可选择的出席方式,而非根据规章第10.2.12条款强制执行。
“我们要求立即举行一次圆桌会议,参与者包括所有政党领袖、校园选委会主席,以及大学高层管理包括校长等,以修改有缺陷的规章。”
强迫购买准证才能竞选
工大革新生昨天发文告说,他们的立场是不会遵守社交媒体材料例如海报,必须通过电邮认证的审批程序,同时会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起全部责任。
“我们只遵守马来西亚的法律,而不是校园选委会脆弱不堪的诠释。”
“我们愿意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刑事法典(574法令)或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向大马皇家警察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负起全部责任,前提是当我们违反了马来西亚的法律。”
文告指出,针对社交媒体的问题,校园选委会的官僚主义和强制态度仅是冰山一角,实为是一种更大型的压迫缩影。
“在强迫出席活动上,校园选委会滥用规章第10.2.12条款,即候选人必须在竞选期间,参与校园选委会举办的每一项活动,此举剥夺了候选人制定竞选策略的权利。”
“更过份的是付费竞选,候选人现在被强迫购买准证,才能竞选。”
文告说,诸如公开会议(RAPAT UMUM)的6令吉,以及团体巡回宣传(Group Roadshows)的30令吉费用,是校园选举中不应存在的财务限制,对候选人带来负担。
“这暴露了大学管理层强制执行有缺陷的规章,以限制学生自由的真实态度。”
发布海报没认证接警告
工大革新生证实,工大校园选委会于10月29日向他们发出第一次警告,理由是他们在Instagram发布的海报,未事先通过电邮获得校园选委会的“认证”。
文告表示,该警告是以WhatsApp形式发给工大革新生首席党鞭黄伟丰,工大革新生就此正式提出抗议。
“我们证明了校园选委会对规章第10.3条款的诠释是错误的,该条款指的是物理海报,而非数字海报。最终,校园选委会撤回第一次警告。”
“然而,在撤回警告的理由中,校园选委会却创造毫无根据的新诠释。他们声称社交媒体帖子是属于规章第10.2.1条款下的‘传单’(risalah),目的是继续执行必须事先通过电邮认证的审批要求,这项要求是不合理的程序限制。”
文告说,学生的竞选活动是24小时无间断进行,不会为了等待官僚主义的审批程序而停滞,这是蓄意设计来阻碍竞选之举。
文告也声称校园选委会主席与黄伟丰在10月29日下午6时20分的通话中,主席曾指规则和流程存在缺陷。
“强迫候选人遵守有问题的规章,实属虚伪。”
强迫购买准证,才能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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